方協文之所以能在離婚后扭轉風評,不僅僅因為他對黃亦玫和女兒很好,還跟他8年來守身如玉,沒有找其他女人有關。
他跟黃振華握手言和時說,“這輩子最幸運的,是遇見了黃亦玫,最不幸的,也是遇見了黃亦玫”。
似乎在表示,除了黃亦玫,其他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
雖然方協文沒有明面上跟別人結婚,或者建立戀愛關系,但私下里,他并沒有那么“專一”。
劇中用了不少細節,來暗示方協文跟肖小雨的實質關系。
肖小雨去北京接回方太初后,興高采烈地買了很多好吃的,拎到方協文家,一樣一樣擺到桌子上。
方協文說了一句“買這么多呀”,肖小雨笑笑沒說話。
因為她買的就是三人份。
當方協文讓她先走時,肖小雨明顯愣住了,看了看方太初,才明白方協文的意思。
方協文是刻意在孩子面前,與肖小雨保持距離。
這并不代表,方協文平時不會留肖小雨在家里吃飯。
從方協文不滿黃亦玫經常帶傅家明見女兒來看,他還是挺注意在女兒面前的言行的,很可能在女兒面前,偽裝自己和肖小雨的真實關系。
再來看方太初長大后,來看方協文在北京買的大房子時,提到肖小雨的一段話。
她看到臥室里的新娃娃,第一句話問的是,“是小雨阿姨給我買的,還是你給我買的呀?”
方協文的表情有點尷尬,可能是覺得,自己給女兒買東西的次數,還沒有肖小雨多。
這說明,方協文跟黃亦玫離婚以后,肖小雨一直存在于他的生活中,幫他照料家里和女兒的事情。
聽說肖小雨下周要來北京,到方協文買的北京房子里來,方太初又一次語出驚人。
“小雨阿姨跟咱們一起住嗎?”
方協文的表情更加不自在了,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地解釋,肖小雨是來出差的,住在酒店。
這一點很有意思。
一個十幾歲的孩子,為什么會自然而然地認為,一個除母親之外的女人,應該跟她和父親一起???
這說明,方太初見過方協文和肖小雨舉止親密。
肖小雨有可能在方協文上海的家里住過,才能讓孩子理所當然認為,肖小雨到北京,也會住在家里。
雖然方協文嘴上不肯給肖小雨一個女朋友的名分,但他實際上,跟肖小雨已經有了實質性的關系,并且給了肖小雨很多物質上的補償。
這樣才能解釋,肖小雨為什么愿意多年如一日照料方太初,給她買東西,耐心陪她玩,即便沒有名分,也不吵不鬧。
畢竟在飯局上一眼盯上有婦之夫的肖小雨,可不是一個沒有野心的癡情女子。
這個隱晦的暗示,破壞了方協文對黃亦玫一心一意的形象,反而讓這個人物更加真實。
離婚后仍舊為前妻守身如玉,癡情不改,只是大家對理想男人的想象。
而現實生活中,更大的可能是,有了新目標,才決定離婚。
離婚后,一邊惦記前妻,一邊不拒絕別人的好感,盡情享受自由的滋味。
其實,方協文跟肖小雨的親近,沒什么可指責的。
這就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有放不下的感情,又忍受不了寂寞,想破鏡重圓,又拒絕不了唾手可得的便利。
就像張小嫻所說,“要很多很多愛,才可以令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忠貞”。
期待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一生忠貞不貳,本身就是一種天真。
失去黃亦玫、內心空落落的方協文,選擇跟肖小雨曖昧不清,若即若離,才是人間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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