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正部級領導,同時又曾擔任過中央委員的高級領導干部主動投案了。
紀監委昨晚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前海南省委書記羅保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羅保銘主動投案前,與他同級別,同樣曾擔任過中央委員的前云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前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也曾在2019年5月同月主動投案。
而且秦光榮還被稱為正部級領導干部主動投案第一人,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例。
作為正部級主動投案第一人秦光榮并沒有什么好的結果。最終以受賄罪被判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
作為正部級主動投案第二人劉士余主動投案結果要好些,最終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沒有被刑事處罰。
現在劉士余還擔任著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職務。
相比秦光榮主動投案時69歲,劉士余主動投案時58歲,今年主動投案的羅保銘可以稱為正部級主動投案第三人。
而且72歲的羅保銘還是正部級領導干部主動投案中年齡最大的。
羅保銘主動投案最后的結果很可能就是秦光榮和劉士余兩人結果中的一種。
要么就是判刑坐牢,要么就是接受黨紀處罰。
不大可能是沒有任何處罰。否則羅保銘完全沒有主動投案的必要,浪費紀檢部門的人力和時間。
比較蹊蹺的是羅保銘72歲高齡了還要選擇去主動投案。
從他2017年3月卸任海南省委書記算起,他手上不再掌握一省大權已經7年多了。
這7年多他有足夠的時間去主動投案。
為什么沒去,反而到了快72歲時才去?
從公開履歷看,羅保銘擔任過海南省省長職務4年,海南省委書記6年,作為任職多年的一省主官可謂位高權重。
而且羅保銘在任中也對貪腐的后果有很清晰的認識。
據中國新聞網此前報道,在擔任海南省委書記時,羅保銘曾在一次分組討論會上發言時告誡官員說,“紅包就是炸彈,定時炸彈,何時引爆,在行賄人手里!”
羅保銘海說,貪是萬惡之源,官員要遏制貪念,否則害了自己、害了家庭,要為親人著想,無人性何談黨性。
“千萬不能放縱私欲,要講道德和公德。”他告誡官員:“別走那一步!”
從上述羅保銘對貪腐的認識看,是很深刻和到位的。
有著這樣認識的高官還要在不擔任實職高級領導干部7年多后,再去主動投案,怎么看都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而且羅保銘今年已經72歲高齡,
古語“人到七十古來稀”。人活到70了都是高壽,理論上很多人活到這個年齡,也沒幾年可活。
這個高齡,羅保銘還要去主動投案,從人的自利角度看,估計羅保銘認為自己的問題不會有多嚴重。不大可能會被判重刑,會老死在牢中。
如果估計是這樣的后果,可能也不會去主動投案。
因為主動投案和不主動投案最后結果沒有多大差別,理論上主動投案就會很難。
羅保銘主動投案估計是想有劉士余類似的結果。(文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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