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四川樂山交警曝光了一起交通違法案例。為了獲取流量、招攬學員,駕校教練員張某某在禁止教學路段教學,并利用手機現場直播。
目前,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并抄告了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張某某在考試路段教學還全程直播 視頻截圖
自8月13日以來,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大佛景區大隊、直屬二大隊先后接到群眾舉報稱:一駕校教練在禁止教學路段教學,并利用手機現場直播。接到舉報后,公安交警部門迅速展開調查,并通知當事人張某某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調查。
經查,駕校教練員張某某明知該路段為考試路段、禁止教學,為獲取流量、招攬學員,仍帶著學員前來練車,并將教學過程全程通過手機直播。民警對張某某在禁止教學路段教學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指出其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張某某被處罰
日前,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張某某駕駛機動車時利用手持電話上網、查看與發送短信或者觀看電視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50元,駕駛證記3分。同時,公安交警部門將張某某駕駛教練車不按指定路線上道路學習駕駛的違法行為抄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對張某某進行了處罰,并約談了該駕校負責人,要求企業切實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教練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
交警部門提醒:駕校教練員私自帶領學員不按規定線路學習駕駛,以及分心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均系交通違法行為,請廣大駕校教練員以身作則,帶領新學員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來源:紅星新聞
文編:劉建瑩、李峰
審核:劉建瑩
發布: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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