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歐貿易關系進入了新的緊張階段,雙方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下接連提起反補貼訴訟,從電動車到乳制品,兩大經濟體的貿易戰呈現出多層次的復雜態勢。
一、事件回顧與背景
1. 中國訴歐盟電動汽車反補貼案(2024年8月9日)
2024年8月9日,中國將歐盟電動汽車臨時反補貼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認為歐盟對中國出口的純電動汽車產品采取了不公平的反補貼措施。
2. 中國對歐盟乳制品啟動反補貼調查(2024年8月21日)
2024年8月21日,中國商務部宣布對歐盟進口的乳制品啟動反補貼調查。商務部自7月29日收到中國奶業協會和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申請人)代表國內乳制品產業提交的反補貼調查申請后,于8月7日向歐盟發出磋商邀請并于8月14日進行磋商。
3. 歐盟訴中國乳制品反補貼調查(2024年9月25日)
2024年9月25日,歐盟將中國乳制品反補貼調查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認為
中國對歐盟乳制品的反補貼調查缺乏法律依據且具有報復性。
二、法律框架分析
1.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SCM協議)
根據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補貼可被定義為政府或公共機構提供的特定于某個行業的經濟支持,并可能被視為具有貿易扭曲效應。該協議區分了“禁止性補貼”(如出口補貼)和“可訴補貼”(如特定行業的生產補貼)。在可訴補貼的情況下,受補貼影響的成員國可以通過反補貼稅等措施進行救濟,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確定補貼的存在及其特定性:補貼行為是否針對特定企業或行業進行。
-實質性損害(Material Injury):證明補貼導致了進口國市場的實質性損害。
-因果關系(Causal Link):證明補貼行為與實質性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因此,無論是歐盟對中國電動車的反補貼調查,還是中國對歐盟乳制品的反補貼措施,都必須遵循以上標準,確保調查和措施的合法性。
2.中國對歐盟電動車反補貼措施的法律主張
中國認為,歐盟對電動車的反補貼調查存在以下法律問題:
-調查程序性問題:中國指控歐盟在啟動反補貼調查時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中國企業接受了特定補貼,且在調查過程中未能遵循透明度原則,未能向中方企業充分披露所使用的數據及調查方法。
-未能充分證明補貼的存在及其特定性:中國認為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財政貢獻的存在,也未能證明所稱的利益的存在,更未能證明稅收政策的特殊性。
-未能證明實質性損害和因果關系:中國認為,歐盟在調查中未能充分證明中國電動車的進入對歐盟本土電動車制造商造成了實質性損害,也未證明被指控的補貼與實質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一損害威脅是否存在可預見性和緊迫性。
3.歐盟對中國乳制品反補貼調查的法律主張
歐盟認為,中國在啟動對乳制品的反補貼調查時,未能提供足夠證據支持調查的合法性,未證明補貼利益是否傳遞給出口商,也未詳細說明補貼的具體損害及因果關系。
此外,歐盟指出,中國在調查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包括未能確認申請者是否具備代表國內產業的法律資格,以及不當處理某些信息的保密性。歐盟認為這些缺陷導致調查不應被啟動,并要求進一步的法律澄清,以確保調查符合WTO相關規定。
三、經濟與法律影響
1.經濟影響
中歐之間的貿易關系在新能源電動車及乳制品等領域存在緊密的依存關系。歐盟針對中國電動車的反補貼措施可能會影響中國電動車企在歐盟市場的占有率,并使歐盟市場的競爭格局發生變化。而中國對歐盟乳制品的反補貼措施,則可能影響歐盟乳制品企業在中國市場的份額,進而影響歐盟乳制品行業的出口表現。
2.法律影響
雙方在WTO框架下互訴可能會加劇中歐之間的貿易摩擦,鑒于雙方都在各自的反補貼調查中指責對方違反《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此類訴訟的最終判決結果可能會對未來中歐貿易爭端的解決起到示范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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