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個月苦苦追尋
幼小的兒子終于回到自己懷里
調解室里,年輕的媽媽淚流滿面
在漳州市薌城區檢察院多方推動下
一起子女撫養糾紛迎來圓滿結局
“法院把小孩判給我,但是男方帶著小孩躲起來了。我真的是走投無路了,我很擔心我的小孩,求求你們一定要幫幫我,幫我找回小孩……”2024年3月,外省女子許某向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檢察院求助,言語間焦急萬分淚流滿面。
原來,許某在漳州某工廠務工,2021年4月結識同廠的漳州男子宋某,隨后雙方確立戀愛關系,2022年7月生下兒子小宋。2023年1月,許某返回工廠上班,小宋主要由宋某母親照顧。
可惜的是好景不長,原本平靜的生活在一場交通事故之后發生了變故。2022年5月,宋某在一起事故中受傷,2023年1月又確診繼發性癲癇和乙肝病毒,從那時候起,宋某性情大變,開始酗酒并對許某經常家暴。許某回憶說,“2023年3月,他連續兩三天都有毆打我,我的左眉弓骨裂開,在醫院縫了幾針,我們的感情完全破裂了”。無奈之下,許某選擇返回外省老家。
回老家后,許某始終牽掛著年幼的兒子小宋。“他家經濟條件不好,他的病情也對小孩危險很大,可是他們不肯讓我帶走小孩,我實在不放心小孩子生活在他們家里,只好向法院起訴”,許某說。2023年6月,法院判決小宋由許某直接撫養,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直至小宋年滿十八周歲。然而,宋某并沒有按照法院判決將小宋交給許某,而是帶著小宋躲起來了。
薌城區檢察院通過法院了解到,2023年10月,法院受理許某強制執行申請,執行中發現宋某并沒有在家居住,下落不明也聯系不上,案件執行陷入僵局。隨后走訪民政局、居委會了解到,宋某患有疾病,父親因病去世,母親在家無業,家庭沒有固定收入,經濟方面比較困難。“我找鄰居和朋友打聽了,他們在外面租房子,還經常更換住址”,許某說。
2024年3月,薌城區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同時多次主動會同法院、婦聯、居委會協商最佳解決方案,許某也積極提供宋某可能租住的地址。經過多方共同努力之后,終于與宋某取得聯系,得知宋某和母親與小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因為與許某矛盾已經很深,而且許某老家外省路途遙遠,擔心今后難以再見到小宋,堅決拒絕將小宋交給許某。
為盡快化解矛盾,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薌城區檢察院主動作為,聯合多方力量介入調解。調解會上,檢察官、法官、婦聯代表、春蕾安全員緊密配合,圍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深入細致展開釋法說理。通過引用相關法律法規,闡述父母對子女監護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同時結合心理學知識進行心理疏導,引導雙方從孩子的角度出發,理性看待問題,共同為孩子健康成長著想。
經過多輪耐心細致溝通勸解,宋某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對孩子成長的不利影響,權衡利弊后主動提出將小宋交由許某撫養。許某也當場承諾,在保證小宋生活穩定的同時,將通過每周一次的定期視頻通話方式,確保宋某及其母親能夠行使探望權,以此維系和加深祖孫父子之間的情感聯系,為小宋營造更加溫馨和諧的家庭氛圍。
許某如愿以償帶著小宋回家了,臨走前再次對檢察干警深深道謝。薌城區檢察院注重維護“她”權益,聯合聯動多方力量推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充分平衡各方利益沖突,最大限度營造對當事人最有利的局面,切實體現了檢察機關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依法守護民生民利的司法理念。該案例入選福建省檢察院“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來源:福建檢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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