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抗戰正如火如荼,在延安一起離奇的兇殺案卻分散了人們的注意力。這起兇殺案因逼婚而起,官司打到了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判決卻遲遲不能做出。
兇殺案的主角叫黃克功,26歲,江西南康人,少時參加紅軍,經歷過兩萬五千里長征,犯案時任抗大第六隊隊長。被害人劉茜,女,16歲,山西定襄人,曾在太原讀書。抗戰爆發后,放棄優越的家庭環境投奔延安,被害時為陜北公學的學員。
黃克功、劉茜
據載,劉茜曾在抗大與黃克功談過朋友。到陜北公學后,她開始疏遠黃克功,黃以為劉茜另有所愛,遂殺人泄憤。
黃克功案件劇照
邊區高等法院在刑事判決書中這樣描述了案發的經過“黃克功于10月5日晚飯后,帶備勃朗寧手槍,在公學前適與劉茜相遇,黃即招劉茜走向河邊散步。適天已入黑,黃即向劉談判,要求公開宣布結婚,劉予以嚴厲拒抗,黃克功失去理智,竟以打敵人的槍彈,對準青年革命分子劉茜肋下開槍,劉倒地未死,尚呼救命,黃復對劉頭部再加一槍,劉即斃命。”
黃克功案件劇照
黃克功逼婚殺人案震動了中央高層,他雖只有26歲,卻是井岡山時期的老紅軍了。初審時,在抗大政治部胡耀邦等公訴下,邊區高等法院判處黃克功極刑。
黃克功案件劇照
舒湮在《戰斗中的陜北》一書中這樣記述黃克功在判決之后對法庭的陳詞“是我殺了劉茜,我知道我犯了怎么樣的罪,但是請你們念著我十年來在紅軍中奮斗的戰績,給我一條自新的路吧。我并不畏死,可是我卻情愿死在戰場上,把這顆結束我生命的子彈,用來射擊我們民族的敵人吧。”
黃克誠案件劇照
黃克功的陳詞在法庭內外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法庭辯論時,不少旁聽的老紅軍干部都痛哭流涕,要求免死黃克功死刑以將功贖過,審判組甚至收到一封署名“特區隊”的信,信中說“現在正是抗戰,劉茜死,革命已受損失,黃克功若被處死刑,革命更受損失。”
黃克功案件劇照
為求得將功補過的機會,黃克功在初審判決后,上書中央領袖毛主席,希望毛主席親自出面為自己說話。毛主席看到書信后沉思了許久,最后說了兩個字“死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