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駕駛需要,近日,公安部發布了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其中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年齡上限由60周歲延長至63周歲。
原文如下:
《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滿足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駕駛需要,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我部修訂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形成《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公安部網站(www.mps.gov.cn)查閱公開征求意見稿,有關意見建議可以通過公安部網站在線提出。
公安部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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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修改的主要內容為(涉及到貨車):
一是調整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規定。
將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上限由60周歲延長至63周歲。涉及條款為第十四條規定。
二是調整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年齡上限規定。
將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年齡上限由60周歲延長至63周歲。涉及條款為第六十五條。
三是明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因彈性延遲退休申請延長駕車時間規定。
為與國家彈性延遲退休政策相銜接,規定年齡在63周歲以上申請繼續駕駛大中型客貨車的駕駛人,參加體檢和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身體條件符合繼續駕駛大中型客貨車要求的,可以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延長原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期限。涉及條款為第六十五條。
下一步,將根據公開征集的意見建議對《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內容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 定〉的決定(報批稿)》,并按規定啟動報批程序。修訂后的《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來源:網絡綜合整理
文編:劉建瑩、李峰
審核:劉建瑩
發布: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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