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政務網留言:根據(青發改價格〔2023〕359號)根據物業服務區域收費面積(包括住宅和商業用房建筑面積)規模確定基準價格上浮幅度上限,其中,收費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內(含8萬平方米),上浮幅度不超過20%;收費建筑面積8-15萬平方米以內(含15萬平方米),上浮幅度不超過10%;收費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收費標準不得上浮。 依據《融創利達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附件2中物業構成明細合計面積255646㎡已經遠遠超過15萬㎡,就算是五級物業,那也不應該是降到2.77元/㎡*月。
到年底了,物業又開始催繳物業費了,有鄰居被物業上門催交物業費,受到驚嚇,我也不希望被人催費,那物業得先合規降費,我可以交。現在房貸、孩子上學、平時就醫看病都需要花錢,物業費還這么高,已然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物業人員四五個人上門催費令人深惡痛絕,自己本身沒有做到合規不好好反省改過,還腆著臉上門催費,給人一種流氓黑社會的恐懼感,涉嫌侵占住宅,攪擾業主正常作息。
11月21日,區市場監管局,城陽街道辦事處進行了答復:經區市場監管局落實,工作人員電話聯系您了解相關情況。前期收到城市發展管理中心移交我局文件,融創瀾山壹號物業收費區域面積超過15萬平方,區市場監管局正積極與物業方對接,要求其嚴格按照文件標準落實物業費。另經城陽街道辦事處落實,社區已要求物業嚴格約束收費人員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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