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京畿部長
11月23日,一則“寧夏固原一派出所執(zhí)法人員毆打學生”的視頻在社交平臺上傳播,引發(fā)熱議。視頻中,一名女子稱“張易派出所執(zhí)法人員毆打(固原原州區(qū)張易鎮(zhèn))紅莊小學12歲學生”。她表示,被打者是自己的孩子。視頻顯示,兩名穿制服的人員遇到一名學生,其中一名穿制服的人員兩次掌摑、三次腳踢這名學生,又疑似揪這名學生的頭發(fā)。其間,另一名穿制服的人員未制止。24日,寧夏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區(qū)分局發(fā)布通報稱,打人者系張易鎮(zhèn)派出所副所長王某,已被撤銷行政職務。(11月24日 鳳凰網(wǎng))
民警毆打小學生相關視頻截圖
如果單看視頻,人們很容易對兩位警察的行為產生誤解和憤怒。但在看了通報,了解事件全貌后,網(wǎng)民又一邊倒的支持警察行為。這種兩級反轉的輿論表現(xiàn)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也是奇觀。究其原因,就是通報中透露,被打者曾多次對低年級同學實施校園霸凌,在警察例行問訊之后竟然逃跑,被追到后警察憤怒之下進行了毆打。
本次事件是民眾對于校園霸凌究竟有多憤恨的直接體現(xiàn)。凡是扯到校園霸凌,人們無不對此深惡痛絕,進而對出手的警官進行輿論支持,認為他的“仗義”出手深深出了一口網(wǎng)民的惡氣。校園霸凌是當前社會的“毒瘤”。不論是“邯鄲三少年殺人案”,還是學生被校霸欺辱的視頻,無一不在挑動著民眾敏感而憤怒的神經(jīng)。回顧這個事件本身,我們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無論校園霸凌者有著多么天怒人怨的行為,兩名警察都不該濫用私刑,對嫌疑人施加情緒化的毆打。校園霸凌固然可恨,但警官的做法也有失理智,畢竟身穿警服代表國家形象,要主持公道也應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之內規(guī)范執(zhí)法,而不是上私刑,出惡氣。
本次輿論場,網(wǎng)民的反應尤其引人關注。在看到人民警察竟然揮拳向孩童的時候,很多人對這種行為表現(xiàn)譴責,但在知道對方是校園霸凌的真兇后,輿論一邊倒的支持警察。這種民眾的樸素正義觀是為警察喊冤的來源,但我們要知道治理和遏制校園霸凌,并不能靠以暴制暴來進行解決。作為公平正義的代言人、人民平安的守護神、法治精神的實踐者,對未成年人肆無忌憚地的施加暴力,本質是對執(zhí)法者形象的一種破壞,這種“執(zhí)法”行為是一種過激的反應,對公眾形成惡劣的示范,不僅不會讓校園霸凌得到遏制,對孩子的三觀也會造成不利的影響,影響其正確的認知。
不為霸凌叫好,也不為暴力喊冤。法治社會和校園霸凌水火不容,但執(zhí)法者應該提高自己的執(zhí)法水平。治理和解決校園霸凌,不應以簡單的拳腳作為回應。公眾樸素情感的表達并無不妥,相反更證明了只要站在人民一邊,就會得到最廣泛的支持。但這并不意味著執(zhí)法者就可以在執(zhí)法中不講規(guī)矩、不守規(guī)范。只有嚴格恪守法律,保持冷靜與克制,用專業(yè)的素養(yǎng)和合法的手段,才能更好地處理社會矛盾和校園霸凌等問題。一切都應合法,執(zhí)法更該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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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自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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