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公子。
封禁沒具體理由,解禁也來得突然。昨晚,前體操運動員吳柳芳的賬號解禁了,喜歡她的人又可以添加關注。
短短幾個小時,吳柳芳狂漲200多萬粉絲,截至公子寫文前,粉絲量已超560萬。
不了解吳柳芳事件的,可以先看看公子前幾天的這篇文章:《從世界冠軍到擦邊主播,吳柳芳被封殺,真正的悲哀是什么》。
當時,她和管晨辰互相陰陽,管晨辰被網友罵,她自己也被平臺“封殺”。
而如今,吳柳芳得以解禁,并瘋狂漲粉,看似不可思議,其實也算正常。
正常在于,第一,功成名就的運動員管晨辰批評成績“不那么出色”的吳柳芳被人質疑。管晨辰作為奧運冠軍兼坐擁350萬粉絲,對當時只有四五萬粉絲的吳柳芳批評,像是一種“霸凌”和“何不食肉糜”。
網友出于對這種霸凌的反感,以及對金牌戰略下的反思,選擇了吳柳芳陣營。
第二,封禁本就是平臺所為。吳柳芳無非是跳熱舞,扭啊扭,眼神勾引,比她尺度大的多了去了,只封吳柳芳,無非是她引起熱議,平臺怕火燒到自己,先出手封禁。
而這幾天,官方也對吳柳芳事件作出了回應。柳州體育局表示:“這是她個人行為,運動員的職業規劃以個人意愿為主向。”
大白話就是,吳柳芳都退役了,她愛干嘛就干嘛。
“美麗浙江”等官號的跟進,更是從正面的方向宣傳,表示她曾參加兩年公益。
那么,既然官方沒說什么,平臺不會跟流量過不去,于是解禁。
第三,隨著討論升級,話題逐漸從“該不該抵制擦邊女”,變成“如何保障運動員退役之后的生活”。
尤其是吳柳芳自述投身互聯網的原因:“我命不好,我想改命!”
事實上,吳柳芳退役后確實四處碰壁。感情上,男朋友嫌棄她矮、沒文化,把她甩了。
工作上,她先是嘗試當主播,但公會要求她每天播滿6小時,不能吃東西,不能玩游戲,哪怕直播間沒有人看,也要純坐著,才能拿到三四千的保底。
于是,她去培訓機構當老師,但被老板拖欠工資,差點沒飯吃。
后來去體校當教練,說好有編制,但熬了兩年,工資3500,編制位置還被人頂替。
抉擇再三,吳柳芳才又從主播做起,簽約了MCN公司。
聽起來一路坎坷,吳柳芳確實不容易,她并不是“自甘墮落”,而是在沒有太多更好選擇的情況下,才決定成為主播。
而且,并非只有她選擇這樣的路。在吳柳芳火了之后,一些“穿著清涼”的運動員,比如中國前擊劍運動員秦雪,也走進大家的視野。
秦雪賬號
秦雪曾在亞洲擊劍錦標賽中,獲得女子重劍團體賽冠軍,退役后她既是一名大學體育老師,也是一名MCN網紅,在網絡上大秀身材。
秦雪表示,她理解吳柳芳的難處,賺錢嘛,不寒摻。更何況,她自己發視頻也是奔著賺錢的目的,她作為離異的單親媽媽,要獨自養活3歲半的女兒。
換言之,運動員退役后,確實存在著生存問題。甚至他們作為賽事冠軍,都尚且如此,那一早被淘汰的普通運動員,連保送讀書的資格都沒有,又該如何呢?
一切都悄無聲息。
所以,這其實是一個結構性的困境,不是依靠個人就能解決搞定。吳柳芳的那句“我想改命”,也引起無數普通人的共鳴。
如今,吳柳芳解禁,某種程度上是一件好事。
從吳柳芳個人層面來說,她如果覺得擦邊太大爭議,可以借助現在的粉絲盤和“美強慘”人設,趁此轉型,比如當健身博主,舞蹈博主或者做公益相關的內容。
這樣,她既維持了人設,也保持了一定的曝光量,規劃如何更長久地發展自己。
而從社會大環境來說,對吳柳芳的包容,也是一種社會觀念的風向標,即運動員退役后,可以不受“國家隊”的標簽,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至于是否“辱沒”國家的名聲呢?
只能說,真正的榮譽,不是讓人成為“面子”的犧牲品,而是賦予個體自由和權利。沒有普通人能當主播,退役運動員不能當主播的道理。
相比于昔日舉重冠軍鄒春蘭退役后成為澡堂搓澡工,吳柳芳擦邊走紅的命運還是好太多了。
更重要的是,小眾項目想要出成績,本就是靠舉國體制下的“資助”。吳柳芳作為退役運動員,能夠在市場上自食其力,比扒著財政吃皇糧更有意義。
以前,在大家看來,我們的運動員,更多的是為國爭光,代表國家榮譽,但現在越來越多案例表明,互聯網時代,體育明星的可行性。
典型例子有:滑雪冠軍谷愛凌,雖然是小眾項目,但在媒體的宣傳下變得家喻戶曉,商業價值也隨之拉滿,去年靠廣告代言就能吸金2000多萬美元。
以及跨欄運動員吳艷妮,雖然成績不算出眾,但足夠有個性,比賽時化妝,獨特的準備動作,讓喜歡她的人非常喜歡她,于是就有了粉絲基礎。
而體育明星的背后,就是商業性。因為體育明星火了后,就會吸引觀眾買同款,或者跟著學習他那項運動,又或者關注相關的賽制。
而這些都要花錢,花錢就代表拉動就業和GDP。你看美國籃球運動員喬丹,他帶動了多少產業,賽事、影視、牌子……他代言耐克,曾給耐克帶來超一億美元的收入。
與之對應的,他收入不菲,2023年,從耐克公司拿到的薪水,接近330億美元。
圖源:百度百科
至于會不會因為商業化,耽誤了運動員的訓練,失去初心?
公子覺得,把握好度,其實可以兩者兼得,甚至當運動員通過成績獲得巨額報酬,你不逼他練,他自己也會多練,以便拿多點獎,提高自身的商業價值。
說到底,現在的孩子想當網紅,不就是覺得網紅賺錢多,有商業性。如果運動員賺錢也多,家長也很樂意培養孩子學體育。
想到巴黎奧運會上,咱們一共獲得了40金(不含香港和臺灣地區),可以看出我們奪冠的實力,讓人自豪,如果讓冠軍們,轉化成跟娛樂圈一樣成熟的商業模式,也值得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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