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L-1簽證是移民局頒發給那些跨國公司中被選派至美國的經理、主管或專業人員,為他們提供的一個非移民工作簽證。L-2簽證屬于家屬簽證,L-1簽證人員的家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獲得L-2身份,跟隨前往美國。H-1B則是最常見的工作簽證,同理H-4簽證是為H-1B簽證持有人的直系親屬(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提供的合法簽證類別。
自2023年1月25日起,美國移民局(USCIS)開始接受家庭成員的L-2簽證與L-1簽證、H-4簽證與H-1B簽證的捆綁申請。如果L-2簽證或者H-4簽證的相關申請與L-1簽證或H-1B簽證的申請同時遞交,移民局會對這些申請進行同步審理,從而加快I-539身份轉換申請以及I-765工卡申請的處理速度,為L-2簽證和H-4簽證提供便利。
然而,這項為期近兩年的和解協議將于2025年1月18日到期。屆時,即使L-2簽證或者H-4簽證與L-1簽證或者H-1簽證B申請同時遞交,移民局也可能會先審理L-1簽證或H-1B簽證的I-129申請,而推遲數月才對L-2或者H-4簽證的I-539和I-765申請作出裁定。這可能導致整體處理時間延長,影響相關申請人的計劃安排。目前還不清楚在協議有效期內提交,但在1月18日前未得到審理結果的捆綁申請,是否依然會根據協議共同進行審理。
鑒于上述協議將在1月18日到期,該日期之后L-2簽證和H-4簽證申請人的I-539和I-765申請審理時間可能會越來越長。當前,雇主可以考慮在1月18日前優先提交相關員工的I-129申請及配偶的捆綁申請,并選擇加急服務。由于移民尚未表明1月18日之后的未決申請是否會繼續根據協議裁決,因此加急申請能夠為獲得捆綁審理爭取最大機會。
在美國,合法身份是每一個華人心中的頭等大事。律所在此提醒所有申請人:美國簽證、綠卡等方面申請不僅僅是填寫并提交相關表格,申請人還需要收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符合相對應的申請條件。作為長期和移民局打交道的移民律師,會比普通申請人更加熟悉移民局的流程和“喜好”。如有專業移民律師幫忙出謀劃策,可以增加申請成功的機會。美國綠卡申請也有很多途徑,如果想知道自己適合哪個途徑,是否符合條件,可以聽聽專業律師的建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