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湖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辦理流程(試行)》《湖北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標準(試行)》和《湖北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辦理流程(試行)》要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截至2025年1月3日,我局依法受理了以下1家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終止辦學核準的申請,機構承諾完成學員非學科類培訓課程消課或妥善安置學員、教職工。經對所申報材料的審核,擬準予注銷辦學核準,現予公示:
擬注銷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公示時間
2025年1 月 3 日至1月22 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與夷陵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審批股聯系。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需加蓋本單位印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夷陵區文化和旅游局將對反映問題進行核實查證,并為反映者保密。對線索不清的匿名電話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
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大道111號1313室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審批股
郵編
電話
0717-7200135
夷陵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3日
▍初審:張旭
▍復審:陳強
▍終審:黃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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