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德州市分行對山東夏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臨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慶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作出行政處罰,其中最高罰款金額為27.5萬元。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德州市分行公布行政處罰信息,山東夏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違反規定占壓財政資金;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針對以上違規情況。對山東夏津農村商業銀行警告處罰,并被罰款27.5萬元。時任山東夏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行長張揚,對該行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罰款1萬元。
另外山東臨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山東慶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均被罰款25萬元。
同時,時任山東臨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楊萍、時任山東慶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黃本彥,因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5萬元。(一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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