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很年輕,穿著時髦,身材修長,體態迷人,黑色的中袖呢子裙,配黑色高跟魚嘴鞋,黑色的漆皮手挽包,臉上始終有甜甜又溫柔的笑,這樣的笑容,有一個名字叫“幸福”。她應該是子女乖巧,丈夫體貼疼愛的人兒啊。
可4個月前,她結束了和丈夫近十年的感情,抱著6個月的女兒自己過。說起離婚的原因,她有些失笑地反問:“外遇是離婚最重要的原因吧?”在場的另一個單親爸爸接口:“男性外遇是第一大原因,女性外遇是第二大原因。”
去年3月15日,小木發現丈夫有了外遇。這在之前的2個月,丈夫還因為女兒的出生,幸福地忙得團團轉,但是,總有些不太對勁:他總是不停地發短信,屬于父親的15天產假沒休完就回去上班了。后來小木知道,丈夫急著去見另一個“她”。
小木問清了事情的經過,讓老公在兩者之間做選擇。
老公的回答讓她幾乎絕望:要小木,也要那個她。此時,她才知道,從大學一年級就在一起的男人,婚姻的理念是“合則聚,不合則散”。然而,她告訴自己,9年的感情,值得用心去爭取和挽救。
在整整5個月里,她和他交流,希望能找出解決的方法,她搬出雙方父母來當救兵,甚至在性事上討好他……她提出要見那個女人,她想,對方也有婚姻,也是當媽的人,應該能體會到她期盼家庭完整的渴望。
“見過她后,我才下了離婚的決心,她和我老公是同類人,待人接物比我成熟很多。”
小木有些失神地回憶,好像那已經是非常遙遠的事情。
現在的她,和女兒,父母,一家四口住在深圳某個高尚小區,小區一面臨海,環境優雅。來到她家那天,正好她1歲的女兒小美人兒穿著鵝黃色的連身裙,外婆帶她到樓下和小朋友玩,我們稱贊這衣服很可愛時,小木得意地說:“可愛吧,我從網上買的,直接從日本運過來的。我還打算給她在韓國訂一些衣服呢!”
她帶我們參觀她的家,三居室的房子,宮廷風格,裝修豪華氣派,白色刺繡的沙發,餐桌上有大大的花束,陽光照在小小的嬰兒床上,像童話里描繪的一樣美輪美奐。小木打開白色的衣柜,里面是她女兒的衣服:雪白的小禮服裙子,印花小吊帶裙,件件質地精良,單是小寶貝的頭發夾子,大大小小就有二十幾個。
小木說是網購達人,家里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網上買的。“這樣可以省下很多時間陪女兒玩。”因為迷上了網絡,她才發現,原來自己的世界不應該只是丈夫,孩子。她和幾個志同道合的網友玩起配音,把喜歡的劇本改成廣播劇,天天忙得很,也沒有時間沒有心情來想離婚的事情。
剛離婚時,她就在單位高調地宣布自己是單身人士,“離婚并不可恥。”這也是她要給女兒的態度,雖然爸爸媽媽因為某種原因不在一起了,但我們都愛你,她希望多帶女兒接觸和了解單身家庭,讓她知道這是正常的。雖然她現在一天為了喂奶而跑兩趟家,有些辛苦,不過當看著女兒帶著微笑,搖晃著向她走過來,奶聲奶氣地叫她“媽媽”時,幸福感就會涌上心頭,此時,一個人時的困難、孤單、遺憾、無助全部化為烏有,心中有一個強而堅定的念頭:“我一定要讓她幸福。”
她說自己有房有車,收入穩定,不用為生活發愁。希望將來能有更多的時間,帶女兒去旅行,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陽光法則:
1、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才能對單身生活“有恃無恐”。
2、家人的愛心支持是自己能重新放開心境的重要原因。
3、培養更多的興趣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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