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17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支持短視頻社交媒體平臺TikTok在美禁令。TikTok的應用程序最早將于19日在美國下架。
美國最高法院在一份一致通過的意見中表示,相關條款并未侵犯請愿者的第一修正案權利,此舉維持了下級法院對TikTok的不利裁決。去年4月,這項法律在國會獲得兩黨多數支持,TikTok及部分內容創作者認為該法律侵犯了言論自由權,美國最高法院在上周對此進行了聽證。
塵埃落定了嗎?
在此之前,學者預測,若高院裁定禁令合憲,將只適用于TikTok,難以作為政府管控其他平臺的法律依據。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 TikTok如果在全美下架,涉及美政府是否有權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或管控社媒平臺的言論和信息流通,這在一定程度上,挑戰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
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羅森斯坦認為:“首先,我們要觀察最高法院是否接受上訴法院‘反扭曲理據’的合理性。此外,即使高院采納這一理據,還要關注適用范圍及采納程度?!?/p>
反扭曲理據(Anti-distortion rationale)指通過防范外部力量利用社媒平臺操控或扭曲公眾輿論,從而保護言論自由和信息流通不受威脅。
根據這一理據,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認為,如果一個重要的通信平臺可能受到外國政府的操控,不僅會威脅用戶的言論自由,還可能通過“扭曲”公眾輿論和信息傳播,破壞整體的自由表達環境。因此,法院不僅關注平臺及用戶的言論自由,更著重于防范外國勢力對平臺的操控,這也成為法院拒絕駁回法案的關鍵依據。
若最高法院采納這一理據,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就必須在19幾來臨之前出售TikTok在美國的資產,否則這個平臺將在美國全面封禁,影響超過1億7000萬個美國用戶。
TikTok非美國企業 高院裁決無法用于管控本土企業
羅森斯坦認為,這一案件所以特別,在于TikTok并非美國企業,而絕大多數美國社媒平臺都是本土企業,因此類似問題很少出現。他指出,無論高院如何裁決,都無法提供關于政府能否廣泛管控社媒的通用結論,因為其他平臺不具備與TikTok類似的國家安全背景。
羅森斯坦的判斷有其依據。1月10日,大法官在近兩小時半的口頭聽證會上,暗示傾向支持維持禁令。大法官阿利托指出,高院從未認為“外國政府享有言論自由權”。另一大法官杰克遜則表明,這項禁令更多涉及“結社權”(Right of Association)而非言論權。她舉例稱,法院經常支持“禁止與恐怖組織”及“外國敵對勢力”結盟的法律。
部分批評者認為,法院應當保持謹慎,防止政府通過“模糊”的國家安全理由,削弱第一修正案對政府權力的制約,導致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之間的權力失衡。
美國佐治亞理工學院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兼網絡安全政策碩士項目主任穆勒認為:“我確信TikTok并未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所謂的‘平衡’問題并不復雜。但聯邦調查局(FBI)等機構顯然持不同意見,因此關鍵在于高院在多大程度上,采納國家安全機構的判斷?!?/p>
或許唯一能同時平衡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的解決方案,便是TikTok把在美業務出售給美企。本周曾有傳言中方評估出售給全球首富馬斯克的可能性,但TikTok發言人很快予以否認。
學者:特朗普裁量權有限難真正庇護TikTok
南洋理工大學國際研究院美國項目副研究員曾憲安受訪時稱,如果出售可行,這一舉措反映的是馬斯克與中國的關系,多于他緩解美中緊張局勢的能力,尤其考慮到他與特朗普都不希望 TikTok被禁用。
特朗普將在TikTok禁令生效隔天就任總統,據報他考慮發布行政命令,暫緩實施TikTok禁令60至90天。
穆勒指出,特朗普曾在2020年任內試圖封禁TikTok,如今改變立場,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特朗普與谷歌和臉書母公司Meta等本土平臺關系一直對立,他意識到封禁TikTok會讓這些平臺更強大。其次,TikTok的主要投資者之一、美國商人亞斯(JeffYaas)似乎曾主動接觸特朗普,尋求他的支持。
為了尋得一線生機,TikTok的辯護律師弗朗西斯科上周五在聽證會上,嘗試說服大法官延遲執行禁令。他說,一旦特朗普重返白宮,“我們可能會看到一個完全不同的局面”。他還指出,總統在一定法律框架內擁有執法裁量權,能夠決定是否執行法律。
但羅森斯坦表明,即便特朗普宣布行使裁量權、不強制執行禁令,他的選擇也將受到極大限制。原因在于禁令仍然存在,而為TikTok提供托管和分銷服務的科技公司如蘋果、甲骨文和谷歌,或因擔憂高額罰款而不愿繼續提供服務。
“除非特朗普能夠促成某種實際協議,否則他很難真正幫助TikTok。目前看來,中方似乎反對達成協議?!?/p>
面對這一復雜局勢,TikTok似乎已在為即將到來的封禁做準備。美科技媒體《The Information》15日引述知情人士的話報道稱,TikTok計劃在禁令生效當天,暫停在美的應用服務。
曾憲安認為,TikTok禁令的實施或導致美國社交媒體格局更加分裂。“一些用戶將轉向IG連續短片等替代平臺獲取娛樂和新聞,一些可能選擇減少在社媒上的活動。這些變化將使政治人物在2026年中期選舉中,更難接觸到在網絡上活躍的年輕選民。”
TikTok禁令的來龍去脈:
2020年:特朗普政府試圖利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所依據的法律淵源來限制TikTok在美國的存續和運營。2020年8月,特朗普總統發布行政命令,援引IEEPA的權力以應對信息和通信技術及服務的緊急情況,從而限制TikTok的美國業務,并發布了一份禁止交易清單。
2022年:6月,TikTok將其美國用戶的數據信息遷移到甲骨文公司的服務器上,以解決美國監管機構對該應用數據完整性的擔憂。12月8日,TikTok在國家安全機構的監督下推出新的安全計劃,在美國成立信任與安全團隊。然而,12月22日福布斯發布報告稱字節跳動員工跟蹤多名記者并獲取其數據,此后立法者提議兩黨立法支持禁止聯邦設備使用TikTok。
2023年禁令推進
2月:拜登政府禁止TikTok在聯邦設備上使用。2月28日-3月2日,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投票批準拜登總統根據IEEPA禁止TikTok。
3月: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出席美國國會舉行的聽證會,盡管其多次淡化該應用程序與中國的聯系,但眾議院能源和商業委員會成員仍支持在美國全面禁止該應用程序。
5月:蒙大拿州成為美國第一個簽署禁止TikTok立法的州,不過該禁令后來被一名聯邦法官阻止生效。
2024年關鍵法案與訴訟
3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一項針對TikTok的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法案生效后的165天內剝離對TikTok的控制權,否則TikTok將在美國的應用商店下架。
4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了一項法律,正式要求字節跳動在2025年1月19日前剝離TikTok的美國業務,否則將面臨全國禁令。
5月:字節跳動表示寧愿關閉TikTok,也不愿出售。TikTok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對美國聯邦政府提起訴訟,稱該法案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
12月6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回法院維持了拜登簽署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影響法案》(PAFACA),判定該法案合憲。
12月9日:TikTok向聯邦上訴法院提交緊急動議,請求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以避免禁令在法案獲得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前生效,但12月13日緊急動議被駁回。
12月27日:特朗普請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暫停TikTok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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