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河北省教育廳公布2027年起擬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詳情↓↓↓ 河北省教育廳" Type="normal"SectionTitle=" 關于公布2027年起擬在河北省招生的" Type="normal"SectionTitle=" 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Type="normal"-->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27號)(以下簡稱《指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管理的通知》(教學廳函(2024)18號)要求,為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增強考生選科和人才培養的精準匹配,促進高等教育和基礎教育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各普通高校研究確定了2027年起擬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現予以集中公布,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選考科目調整適用范圍
此次公布的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供2024年及以后年份進入高中一年級的普通高中學生選科時參考,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愛好及特長,統籌考慮國家和社會需要,結合擬報考高校及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合理確定選考科目。2027年及以后高考將按此選考科目要求進行錄取。2025年、2026年高考選科要求仍以2022年公布的《2024年擬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作為參考(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http://www.hebeea.edu.cn/html/ptgk/tzgg/2022/0121-105905-018.html),具體以各高校當年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選考科目要求
根據教育部《指引》精神,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對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均可報考。第二類是只對首選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報考。第三類是只對再選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選考化學的考生方可報考;如“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選考化學和生物的考生方可報考。第四類是對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均提出選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選考化學的考生方可報考;如“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選考化學和生物的考生方可報考。
三、招生院校及專業
此次公布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高校在所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科要求,2027年起在我省實際招生的高校、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關專業是否在我省分別安排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招生計劃,以招生院校當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中學校要加大政策解讀和專題培訓力度,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采取舉辦宣講會、班會、家長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高校招生專業選科要求及本地高中學生選科工作安排的宣傳教育,做到每名高中教師和每名高一學生全覆蓋。
各市教育局要將本通知傳達到轄區內所有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普通高中學校。
附件:2027年起擬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河北省教育廳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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