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運抄襲、AI洗稿,侵權必究)
目前電動車在我國的保有量已經達到3億輛,各種違規行為也隨之增多,一些地方在執法過程中存在逐利檢查、任性處罰等問題,導致車主怨聲載道。
前不久,廣西某村開展了專門針對三輪車違法載人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是打擊無牌無證、加裝改裝和非法運營行為,執法部門查處并扣押了多輛涉嫌違規的三輪車。
罰款+查扣是最常見的處罰手段,那么除此之外是否還有其他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最常見的就是一刀切,以罰代管,罰、罰、罰,罰不停!一輛電動車也就兩三千元,有些違規行為的罰款金額就高達500元,甚至1000元。
為了解決亂檢查、亂罰款等現象,,國務院辦公廳于2024年12月23日審議通過了《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并于2025年1月3日正式印發。該意見提出了“5個嚴禁”和“8個不得”!
具體是怎么一回事,又有哪些內容?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5嚴禁”:
1、嚴禁過度執法、粗暴執法
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避免簡單粗暴的執法方式。
2、嚴禁隨意扣車、罰款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不得隨意擴大扣車、罰款范圍。
3、嚴禁以罰代管、以罰創收
杜絕將罰款作為管理手段和收入來源。
4、嚴禁選擇性執法、歧視性執法
堅持公平公正,杜絕選擇性執法和歧視性執法。
5、嚴禁執法不作為、亂作為
對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杜絕執法不作為和亂作為。
“8個不得”包含了不得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等。這些規定全方位地為企業撐起了一把保護傘,目的也是從根本上遏制亂檢查現象,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事實上,相關執法部門一直在密切關注著企業的訴求與民眾的呼聲。
發改委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負責人紛紛強調,必須嚴肅對待執法不嚴、以罰代管、只罰不管等問題。
前不久,總理也明確提出要關注大額頂格處罰及罰沒收入異常現象,并要求一旦發現問題立即予以糾正。
國家消防救援局的負責人更是明確指出,在檢查過程中不得隨意扣押民眾的車輛。這一系列舉措,尤其是最新文件的發布,無一不彰顯出國家正以強有力的措施整治“亂查亂扣”行為,切實保障民眾與企業的合法權益。
隨著“5個嚴禁”和“8個不得”等政策的深入實施,各地電動車管理逐漸走向規范化、人性化。一方面,亂檢查、亂罰款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車主負擔減輕;另一方面,交通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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