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年多時間了,被丈夫掃地出門,房子和車子都沒我的份”
3月4號,一位女子在網上控訴自己的丈夫,婚前對自己各種的好,婚后就對自己各種的差,家里的錢都沒讓她管,每月還只給1200元生活費。
丈夫也不是沒有錢,而是一年收入20多萬。
坐標湖南長沙。
她和丈夫結婚2年多時間了,跟丈夫的年齡差距也挺大的。
當初兩人也是自由戀愛的,那會她是覺得丈夫家庭條件差,雖然是在長沙有房有車了,不過老家都還是住瓦房,而他的年齡都快40歲了。
比起大多數的男人來說,這個條件是差挺多的了。
不過兩人是為真愛結婚的,她也沒介意丈夫條件差,就這樣嫁給了丈夫,而且還沒提什么彩禮,為的就是給丈夫省錢,沒想她是嫁錯人了。
在生下這個孩子以后,丈夫就提出要分房,在孩子10個月大時,丈夫就到西藏出差了,讓她獨自一人在長沙帶娃。
關鍵是丈夫還特別小氣,一年下來有20多萬收入,每月就給她1200元生活費。
這個錢哪里夠她生活所需,她也和丈夫提出要加錢,或者把錢都交給她來管,不過丈夫就是不樂意加錢也不肯上交。
不是說公司效益不好難賺錢,就是說想要多存點錢,反正就是各種理由不給錢。
如果丈夫真的這么節省,她倒也是無話可說了,關鍵丈夫根本不節省。
比如他去做種植牙齒,一下就花掉了兩三萬,各種花在自己身上的,他倒是特別的大方,也沒有那么多的理由,問就是必須要花費的。
從西藏出差回來以后,賺的錢都用在老家建房,為了這事兩人鬧翻了。
因為在女子的想法里面,這些錢是結婚期間賺的,算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他怎么能拿著我的錢去建房,她也和丈夫提出這個觀念。
結果也是可想而知了,被丈夫罵得狗血淋頭的。
丈夫的觀念也是很簡單,這錢是我辛苦在外賺來的,我又不是拿去做什么事,只是在老家建棟房子,怎么就成拿你的錢建房了。
在經過建房事件以后,丈夫是對她越來越不好,各種想要逼她主動離開。
說跟她在一起很痛苦,想要和她協商去離婚,省得以后各種內耗,不過離婚涉及到的事很多,1個是孩子歸屬,1個是財產劃分。
很明顯女子自認為是吃虧的一方,因為房子和車子都是婚前就有的了,這個算是婚前財產也沒有她的份了,只有結婚后的東西才能分。
關鍵結婚后賺到的錢,全都被丈夫拿去建房了,這個分了也沒什么用。
目前兩人都快走到離婚的地步了,女子也不想在長沙接著受氣,已經回到了自己的娘家,只是想想還是挺氣憤的,更是覺得被騙婚了。
因為離婚什么都沒有,丈夫還說不會給她孩子。
結婚后誰來管家里的錢?這個話題也是挺敏感的。
如果妻子是在家全職帶孩子,結婚還沒兩年就主動提,這樣是很容易和丈夫吵架的,特別是丈夫的收入還不低,心里肯定是會抵制的。
正如文中的情況一樣,可能丈夫出差久了才年入20多萬,不過正常應該也有10多萬,妻子主動提出要管錢,還說用她的錢去農村建房。
相信哪個男人聽到后,對自己妻子都會反感的,這事也會成心里的一根刺。
最好還是不要提管錢,也不要說是我的錢之類,等著時間久了以后,雙方也就會互相信任,那會自然錢也不成問題。
不過每月1200元生活費,這個確實是應該要加點,畢竟不是月入3000元的,也不是沒有能力給的,大家對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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