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轟動臺灣的“精舍殺人案”迎來關鍵進展。
演員李威及其妻子涉嫌“傷害致死罪”被起訴,同時媒體還曝光了精舍案的細節。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的是頭皮發麻。
之前我還以為李威是冤枉的,畢竟一個大明星,怎么可能成了殺人的幫兇,但看了這次作案細節,我是真的對明星有了不一樣的認知。
原來,李威不光是知道這起殺人案件的全部細節,并且李威當時就在虐待女子的作案現場,和李威一起的,還有李威的妻子。
知情人稱,這名被害的52歲的蔡姓女子,生前遭到了多人持續性凌辱和虐待。
不光被強迫剃發羞辱、每日跪拜磕頭500次“謝罪”,甚至被持續性毆打、禁閉及禁止睡眠。
而李威全程在旁邊看著,非但沒有對女子進行援助和制止教徒,甚至李威還在看著死者被虐待的時候,要求女子道歉,看到女子撐不住的時候,還讓女子“別裝”了,態度冷漠至極。
最終,因長達數小時的宗教儀式跪拜,導致女子橫紋肌溶解癥身亡。
蔡女斷氣后,吳姓女住持等人竟將遺體捆綁于手推車,覆蓋雨衣運回精舍。
整個過程多人參與,但無人報警。
女子賬戶內200余萬新臺幣(約45萬元人民幣)存款也被盜領一空。
最諷刺的是,女子被虐待的原因,居然是大師王蕰不滿死者把新冠傳給自己以及埋怨死者做賬本的時候不仔細,導致自己損失。
于是王大師就各種刁難死者,要求只有1米4的死者蹦著摸天花板的燈……
離譜吧,我聽著就離譜,很難相信,這個精舍的眾人,是怎么做出來的。
明明就是修心念佛的世外高人,卻一個個心狠手辣。
李威作為一個大明星,卻甘心當教會的幫兇,著實可恨又可氣。
不過按照媒體的說法,李威和妻子雖然被列為被告,但因在偵查中供出案發當天在場人員,并協助破解涉案群聊內容,所以可以根據《證人保護法》爭取減刑或免刑。
而李威和妻子也已經決定做污點證人,希望能減輕處罰。
就是不知道最后法院怎么判決。
怎么說呢,我個人覺得吧,李威這個情況,哪怕做污點證人,也應該重判。
一來是這群人的行為太惡劣了,又是強制剃發,又是持續性毆打,又是每天500次磕頭當懲罰,又是拖行頭部撞地板,最后連休息和睡覺都不讓。
別說是52歲的女子,就是年輕小伙,都架不住這一套。
正常人哪能想到這樣折磨人的辦法?
想不到的!
所以這群人業務都如此熟練了,肯定不是第一次了,嚴懲絕對沒問題。
二來,也是李威是明星,公眾人物,一個德藝雙馨的藝人,辦出這樣的事來,影響太惡劣,不光是對娛樂圈的打擊,更是對社會的打擊。
誰都不愿意相信,熒幕上光鮮亮麗的明星,私下里會是這樣的人。
所以綜合考慮一下,我個人覺得,李威和妻子頂格處罰,屬于是眾望所歸,現實比電影還可怕,怎么能讓人不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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