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在他的歷史散文《非典型腐敗-讀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探討,寫的非常精彩,大家有興趣可以品讀下易先生的高論。
在我看來,古代貪官大體分兩種,一種是迫于潛規則的壓力不得不貪,一種是本身就是個貪婪小人。
像張居正,為國為民,堪稱明帝國的柱石,他也接受下屬的賄賂。
像戚繼光,忠勇無敵,堪稱明帝國的長城,他也會給張居正送美女送禮物。
他們就屬于迫于潛規則的壓力,不得不貪。
而像嚴嵩、和珅,就是地道的貪婪之人,他們貪污只是發揮了本色而已。
古代官場就是個人情社會,你要想辦成事只能接受潛規則,和他們同流合污,要不然你就一件事也辦不成。
辦事總是需要人去辦,一個人能力畢竟有限,有很多事情都得需要他人的幫忙,這個忙可都不是白幫的,都得給人好處,這個好處有時是金銀財寶,有時是文玩字畫,有時是美女佳人,有時還是推薦提拔……
在古代官場,正規渠道很難辦成一件事,而通過“陋規”反而能辦成很多事。
易中天老師在文中主要拿明清兩代的例子來論證這個貪腐問題,因為明清兩代官俸最薄,所以更易催生腐敗。
那么官俸最豐厚的兩宋難道就沒有貪腐嗎?完全不是,該有的貪腐、陋規一樣都不少,像北宋徽宗朝的蔡京童貫,個頂個的大貪官。
所以不論官俸厚薄與否,官僚都會貪腐,潛規則和個人貪欲,總有一樣會把官僚拖下水。
這些個讀孔孟文章,自詡道德完人的官僚士大夫,在錢這一方面,都是手下敗將,難道整個封建王朝就沒有不貪腐的官吏嗎?
還真有,但確實不多。
海瑞就是大明黑暗官場唯一的白蓮花,他不貪不占,清廉自首,寧肯全家挨餓,也不愿意貪污一錢銀子。
但海瑞被大明官場視為異類,是一個神經病。
堅持操守居然成了異類,貪污納賄反而成了正常人,這不得不說是歷史的反諷。
在古代官場上,存在兩套價值體系,一套是明面上的,大家都自詡正人君子、清正廉潔,對上對下都是這么表演;一套是暗地里的,大家都吃拿卡要、多吃多占,對上對下都是這么實行。
當海瑞這個“混不吝”踏進大明官場后,猶如一條鯰魚鉆進了魚塘,立即攪擾的整個魚塘喧囂不堪,所有的魚都攻擊他,排擠他,最終把他清出了魚塘。
明代官場不允許有一個不貪不占的異類。
清廉自守、無欲則剛的海瑞基本上沒辦成什么事,但卻留下了千古賢名,這種孤例太過稀少,以至歷史都不得不為他大書特書。
這種反常現象恰恰說明了貪腐的普遍性,普遍到大家都默認貪腐是正常現象,不貪腐才是不正常現象。
雍正皇帝為了杜絕貪污,發明了養廉銀制度,但毫無作用。不但沒作用,清朝在有養廉銀的情況下還誕生了有史以來最大的貪官和珅,這個反例可以說是養廉銀最大的笑話。
在古代,要想辦成事,只能遵守潛規則,“該”貪的貪,“該”拿的拿。
什么時候該,什么時候不該,早就形成了一套約定俗成的規則,這個規則并不高深,只要生在這個社會,成長之習慣之,自然就能學會。
小民百姓要想打贏官司就得到衙門給縣太爺送禮,縣太爺要想升官就得給府臺大人送禮,府臺要給道臺送,道臺要給臬臺、藩臺送,臬臺、藩臺要給撫臺、總督送,撫臺和總督要給京中要員,甚至給皇帝本人送,從下到上,等級森嚴,環環相扣,符合權力遞進關系。
在古代,真正實現“治國安邦”的是這套行之有效的潛規則在發生作用,明面上的朝廷體制、大明(清)律法,都是裝飾品。
李雪健在電視劇《為了一句話》中說了一句經典臺詞,足以說明古代官場的貪腐規則:“你不拿,我怎么拿?我不拿,耿專員怎么拿?耿專員不拿,你我怎么進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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