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不該給農民養老金,網友們已經吵翻了天。反對者的理由是農民沒有交過養老保險,不能違反《社會保險法》。支持者認為農民做了很多貢獻,現在老了,理應給養老金,今天就來探討一下到底該不該給。
今年兩會期間,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2025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提高20元,讓1.7億多人受益。
雖然再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是好事,但143元依舊是偏低的。所以,很多委員和代表都非常關注農民養老金,建議能快速提高一下,縮小和城鎮退休職工的差距,同時還能促進消費。
我們先來理清幾個概念,有人說現在發給農民的不是養老金,而是養老補貼。在官方的表述中,可從來沒出現過養老補貼,都是說養老金。如果只是補貼,那就不應該叫養老金。就像低保,它就是最低生活保障補貼。
第二個是農民沒有交過養老保險,新農保制度在2009年才建立,現在領養老金的農民,確實大部分都沒有交過養老保險。
但沒有交過,就不能領嗎?有些人總是拿《社保法》說事,說法律規定只有交了養老保險,才能領養老金。
但真的是這樣嗎?別忘了視同繳費年限這個詞,什么意思呢?就是社保制度建立之前,你沒有交過養老保險,那可以根據你的工齡來算,工齡多長,就算是交了多少年。實際上也是這些年份,也是一分錢沒交過。
而這個視同繳費年限,只有城鎮職工才享有,農民是沒有的。農民和城鎮職工都是工作,只是社會分工不同,為什么農民就沒有呢?
我覺得這個張翼代表的提議就不錯,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式現代化研究院院長張翼說現在進入60歲的農民,交公糧,交農業稅,交了很多,也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據了解,中國農民向國家繳納公糧長達57年,承擔農業稅48年。有人說交農業稅是應該的,城鎮職工也要交稅。那不管是交公糧,還是交農業稅,隨便按哪個視同繳費都是可以的。
現在農民100多元的養老金,確實是非常少。能買幾袋米,幾桶油呢?是無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總有人說農民還有土地,還可以養活自己。合著七八十歲的農民,就應該繼續下地勞作,不能像城里老人一樣歇著。
張翼還建議農民基礎養老金,應該每年漲30元,10年后,農民養老金總額實現翻倍,達到500元-600元。對于這個建議,我是舉雙手贊成,10年后也就是2035年,一個月600元的養老金,也不算多了。
其實,我想了一下,關于農民養老金的爭議這么大,還是因為在制度上沒有保障。現在已經有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少還沒到退休時間的農民,也在交養老保險。
如果把現在正在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全部納入進去。同時,可以按照交公糧或者交農業稅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那農民領養老金也就沒什么可說的,每年調整也就有了依據。
我還是那句話,給農民養老金,不是恩賜,而是他們應得的,更是對他們的彌補。提高農民養老金,也不是負擔,它有助于鄉村振興,對于擴大內需有立竿見影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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