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星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星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劉星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星泰利用擔任山東省無棣縣委副書記、縣長,無棣縣委書記,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山東省日照市委副書記、市長,日照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星泰 資料圖
曾稱“當干部不能太舒服”
領導辦理多起大案
公開簡歷顯示,劉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山東利津人。劉星泰早期在山東省工作,歷任山東省無棣縣委書記,淄博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日照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
2018年1月,劉星泰跨省任海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2018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任省委政法委書記,2022年1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至被查。
2024年5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劉星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劉星泰在日照任職時,曾處置日照港系列腐敗案。劉星泰曾說,“當干部就是不能太舒服,干部太舒服,老百姓肯定不幸福?!边@句話廣為人知,多次被媒體報道。
劉星泰擔任海南省委政法委書記后,曾領導全省掃黑除惡工作。據公開報道,2020年5月,時任海南省委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組長的劉星泰,對媒體介紹了海南建省以來破獲的最大涉黑案——黃鴻發案。
作風專橫霸道
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
2024年11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星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劉星泰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推進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違反組織原則,作風專橫霸道,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融資舉債,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干部選任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星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星泰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日報正義網
(轉自:江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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