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第四期典型案例(三)
案例七:揭陽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廣告中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案
根據上級交辦線索,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涉嫌在廣告中冒用中央國家機關名義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在京東平臺開設網店,在產品詳情頁中使用軍徽以及“班長”“連長”“將軍”“退伍老兵”等字樣進行廣告宣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下架網店鏈接,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普寧某醫院涉嫌違規向病人收取費用案
根據普寧市醫療保障局移交線索,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普寧某醫院進行核查,現場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向病人收取血氧飽和度監測等158個項目超對應的級別標準價格進行收費,以及向病人收取疲勞度測定系產科捆綁“疲勞度測定、多功能神經肌肉監測”等項目進行組套收費,且無醫囑無監測報告的相關證據的違法行為。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遂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普寧市某食品公司違反價格法案
根據監督檢查線索,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普寧市某食品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收費項目除“定點屠宰加工服務費”外,另外收取“內臟加工藥物殘留、旋毛蟲檢測等”及“場地寄艙租金”等費用,明顯超出《揭市發改價格〔2024〕338 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遂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多收取生豬屠宰加工服務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惠來縣某百貨店涉嫌在標價外加價銷售商品案
根據移送線索,惠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惠來縣某百貨店進行檢查。檢查時在冷飲銷售區發現線索所涉商品“N雀巢絲滑拿鐵咖啡”,商品標簽上寫明價格為每瓶6元。執法人員取該商品到前臺由工作人員用掃碼槍進行掃碼,該店收銀系統上顯示該商品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每瓶7元。因當事人涉嫌存在在標價外加價銷售商品的行為,惠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遂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惠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揭陽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