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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所統考錄取院校專業及錄取規則全匯總!
1
中國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戲劇影視導演、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
錄取規則:
編制分省計劃,采用各省(市、區)美術與設計類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折算的綜合分,安排在藝術類統考批錄取,投檔規則和綜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2
西安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攝影、實驗藝術、文物保護與修復(油畫修復)、工藝美術、公共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動畫、數字媒體藝術、美術教育、書法學、表演、音樂學(藝術美育)。
錄取規則:
編制并執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考考生須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投檔成績從高9到低錄取。
具體投檔成績計算辦法、投檔錄取規則等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若考生志愿填報專業均已錄滿,服從專業調劑者,由學校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同分排序規則排序。
3
哈爾濱音樂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舞蹈表演。
錄取規則:
報考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省級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2025年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含照顏政策分)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折算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按分省分計劃,省內排名)。具體投檔錄取規則依照各省規定執行。
4
沈陽音樂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藝術與科技、表演、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錄取規則:
報考藝術與科技、表演、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成績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區、市)確定,具體投檔錄取辦法以各省(區、市)要求為準。
5
武漢音樂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流行音樂。
聯考成績錄取專業: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
錄取規則:
省級統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1)流行音系專業:考生報考流行音樂專業電言他方向,省級統考音系款演類的器樂科目系器種類很為電吉他:考生報考流行音樂專業電貝司方向,省級統考音樂表演類的的暴樂科目樂器科類須為電貝司:考生報考流行音樂專業流行演唱方向,省級統考音樂表演類的的聲樂科目唱法須為流行唱法。按照生源所在省(區,市)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統從高到低錄取。
(2)末位同分錄取規則:執行各省(區、市)規定。
省級聯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戲的音樂方間:商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成曲類專業商考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省際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末位同分錄取規則:省際聯考成績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較高考文化謀相對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生源所在省 <區、市> 戲曲類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錄低控制分數線,以四合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語文數學外語總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
6
四川音樂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音樂教育、音樂學、音樂治療、錄音藝術、流行音樂、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表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雕塑、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動畫。
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7
西安音樂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錄音藝術、藝術與科技。
錄取規則:
1、報考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
2、報考錄音藝術、藝術與科技專業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
8
浙江音樂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藝術與科技。
聯考成績錄取專業:
表演(越劇演員)、音樂表演(越劇器樂)。
錄取規則:
省級統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藝術與科技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采用浙江省音樂類專業統考音樂表演(器樂方向)成績,按浙江省相關規定投檔錄取。
省級聯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表演(越劇演員)、音樂表演(越劇器樂)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規定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各專業(招考方向)招生計劃,依據省際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表演(越劇演員)專業(招考方向)依次按《表演基礎》《劇目片段》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音樂表演(越劇器樂)專業(招考方向)依次按《器樂演奏》《越劇唱腔作品演奏或鑼鼓合奏》《視奏》《視唱》《樂理》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9
北京舞蹈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美術設計、舞臺服裝與化妝設計、舞臺燈光設計、數字演藝設計)。
錄取規則:
考生高考文化課及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劃定的藝術類相應科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錄取時如有特殊要求,學校將按照要求執行。報考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
10
河北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美術學、繪畫、中國畫、漫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新媒體藝術、包裝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纖維藝術、珠寶首飾設計與工藝、書法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
錄取規則:
投檔規則按照生源所在地錄取政策執行。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與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相應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生源省相關招生要求,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統一排序,擇優錄取。
11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印刷設計方向)、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產品設計(應用設計方向)、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藝術與科技、公共藝術、公共藝術(裝置藝術方向)、繪畫、雕塑、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數字媒體藝術(交互設計方向)、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妝扮方向)、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中國畫、新媒體藝術、陶瓷藝術設計、包裝設計、文物保護與修復、書法學、舞蹈表演、表演。
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12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12.4
錄取規則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攝影、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繪畫、雕塑、公共藝術、文物保護與修復、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影視與話劇表演)、表演(時尚表演與推廣)、流行音樂(流行演唱)、流行音樂(流行器樂)、流行舞蹈(街舞)、流行舞蹈(國際標準舞)。
錄取規則:
暫未發布。
13
上海戲劇學院
12.4
錄取規則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數字媒體藝術、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聯考成績錄取專業:
表演(京劇)、表演(昆劇)、表演(戲曲音樂)。
錄取規則:
省級統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省級聯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14
天津工業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表演。
錄取原則:
根據在各省(區、市)設置的錄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計劃,對專業計劃所在錄取批次為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使用各省(區、市)規定的投檔成績排名錄取。
專業計劃所在錄取批次為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區、市),以綜合分排名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50%+省統考成績×2.5×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課成績統一按滿分750分、省統考成績統一按滿分300分折算 ;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省統考成績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注:動畫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須有動畫專業志愿。
15
浙江傳媒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動畫、動畫(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與科技、舞蹈編導。
錄取規則:
動畫、動畫(漫插畫)、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 2 個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音樂表演各招考方向、藝術與科技、舞蹈編導錄取原則:在考生對應子科類省級統考成績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相應批次分數線基礎上,按生源省份投檔規則排序成績進行擇優錄取。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只招收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16
中國戲曲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曲舞臺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燈光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化裝造型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曲數字演藝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戲曲服裝設計)、動畫、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音樂表演(民族器樂)、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制作)、錄音藝術(音響藝術設計)。
聯考成績錄取專業:
表演(京劇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京劇器樂)、表演(昆曲器樂)、表演(地方劇種表演)、表演(戲曲形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作曲)。
錄取規則:
1.戲曲類省際聯考專業
(1)表演(京劇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京劇器樂)、表演(昆曲器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作曲)專業使用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進行錄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戲曲類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2)表演(地方劇種表演)、表演(戲曲形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專業使用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進行錄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戲曲類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原則上男女比例大致 1:1,依據考生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2.統考專業
(1)音樂表演(民族器樂)、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制作)、錄音藝術(音響藝術設計)專業使用音樂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進行錄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具體投檔錄取辦法按照計劃所在省(區、市)規定執行。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較高者,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2)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曲舞臺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燈光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化裝造型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曲數字演藝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戲曲服裝設計)、動畫、視覺傳達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使用美術與設計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進行錄取。美術與設計類省級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級統考本科合格線且總分不低于滿分的 75%(四舍五入取整)。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具體投檔錄取辦法按照計劃所在省(區、市)規定執行。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較高者,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17
中央戲劇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表演(影像表演)、影視攝影與制作。
聯考成績錄取專業:
表演(京劇表演、京劇音樂伴奏、北京曲劇招考方向)。
錄取規則:
省級統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省級聯考招生專業錄取規則
(1)各專業(招考方向)使用省際聯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戲曲類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志愿和省際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2)京劇表演招考方向分行當錄取,京劇音樂伴奏招考方向分器樂種類錄取。
(3)錄取分數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準,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4)報考多個專業考生以高考志愿填報順序為準。
(5)錄取時如有專業成績并列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錄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劃定,具體細則參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當年劃線標準),所得比值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折算為單科150分制計算)。
18
北京服裝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環境設計、公共藝術、動畫、繪畫、繪畫(學校美育)、中國畫、雕塑、攝影。
錄取規則:
包含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環境設計、公共藝術、動畫、繪畫、繪畫(學校美育)、中國畫、雕塑、攝影 10 個專業(方向)。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相應科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錄取時如有特殊要求,學校將按照要求執行。
19
北京印刷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藝術與科技、產品設計、新媒體藝術。
錄取規則:
藝術與科技、產品設計、新媒體藝術專業不組織校考,錄取原則如下: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劃定的藝術類專業對應科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達到生源地省級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地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
20
景德鎮陶瓷大學
12.4
統考錄取
該校2025年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暫未公布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繪畫、中國畫、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美術學、工藝美術、實驗藝術、藝術設計學、藝術與科技、包裝設計、書法學。
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20
內蒙古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舞蹈編導、中國畫、繪畫(油畫、版畫、水彩畫)、美術學、雕塑、書法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表演(影視表演、服裝表演、音樂戲劇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舞臺美術)、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
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21
上海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音樂學、書法學、美術學、實驗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
錄取規則:
投檔至上海大學的考生,統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類專業本科第一批次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為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80%(小數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依據招生計劃投放省份的投檔規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物理歷史合并投檔省份,共同排序),根據考生志愿依次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使用計劃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比較。
22
浙江理工大學
12.4
統考錄取
該校2025年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暫未公布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美術學(商業插畫)、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美合作)、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美合作)、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表演(時裝表演藝術)。
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23
中央民族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舞蹈表演(中外合作辦學)。
錄取規則:
統考專業錄取時,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 根據各省級招辦制定的批次設置要求及投檔成績排序規則,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填報順序審核錄取。
24
南京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繪畫、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攝影、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學、音樂學、音樂學(音樂傳播)、音樂學(樂器修造)、錄音藝術、表演、戲劇影視導演、舞蹈教育。
錄取規則:
繪畫、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攝影、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含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學、音樂學、音樂學(音樂傳播)、音樂學(樂器修造)、錄音藝術、表演、戲劇影視導演、舞蹈教育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相應子科類省級統考成績均達生源所在省(區、市)2025年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文化課成績與相應子科類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區、市)確定。綜合成績相同且所報專業招生計劃不足時,按生源省份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錄取。
25
山東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雕塑、音樂學、音樂表演(演唱方向)、音樂表演(管弦樂器演奏方向)、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方向)、音樂表演(鋼琴演奏方向)、繪畫、中國畫、、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導演、音樂教育、音樂劇、流行音樂、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陶瓷藝術設計、工藝美術、、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攝影、文物保護與修復、視覺傳達設計(文化創意設計方向)、音樂教育(美育藝術方向)、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書法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化妝美容設計方向)、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
錄取規則:
暫未公布。
26
廣西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表演(民歌演唱)、音樂表演(演唱)、流行音樂、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學(音樂理論)、錄音藝術、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教育、繪畫、美術教育、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工藝美術、中國畫、書法學、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國標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舞臺影視表演)、環境設計、雕塑、陶瓷藝術設計、公共藝術、繪畫(壁畫)。
錄取規則:
考生應取得各專業對應子科類省級統考合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區、市)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7
吉林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美術學、繪畫、中國畫、雕塑、書法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工藝美術、攝影、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舞蹈表演、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新媒體藝術、動畫、音樂學(師范)、美術學(師范)、舞蹈學(師范)、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錄取規則:
一、使用綜合成績的專業
1.使用各招生省(區、市)相應類別藝術類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的專業合格線和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在生源省份規定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專業成績折算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各專業的綜合成績折算辦法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2.使用綜合成績的專業設置分省計劃,各省考生分別排序、分別錄取。如生源省(區、市)要求按照科類或者選考科目分列招生計劃,按照各省(區、市)規定執行。
二、使用省際聯考成績的專業
1.使用相應類別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投檔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區、市)戲曲類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注:表演(京劇表演)使用中國戲曲學院組考的京昆表演(京劇)聯考成績;表演(多劇種表演)使用吉林藝術學院組考的地方劇種表演(吉劇)聯考成績;表演(戲曲伴奏)使用中國戲曲學院組考的京昆器樂(京劇)或吉林藝術學院組考的地方劇種器樂(吉劇)聯考成績。
2.戲曲類省際聯考專業不設置分省計劃,全國統一排序、統一錄取(京劇表演專業按行當排序,戲曲伴奏專業按樂件排序)。
3.錄取時,優先考慮第一志愿第一專業生源。省際聯考專業文理科(歷史類和物理類)考生統一排序,統一錄取。
28
新疆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教育、美術教育、服裝與服飾設計、錄音藝術、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美術學、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
錄取規則:
音樂教育、錄音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書法學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美術設計類專業(美術學、繪畫、雕塑、美術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9
云南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表演(演唱、合唱、民族聲樂、流行演唱、鍵盤演奏、國樂吹管樂、國樂彈撥樂、國樂古箏、國樂拉弦樂、國樂民族擊弦、打擊樂、流行演奏、西洋打擊樂、西洋管樂、西洋弦樂)、音樂學(師范類)、音樂學(音樂理論研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表演、舞蹈學(教育)、舞蹈學(民族舞蹈傳承)、舞蹈編導、表演(戲劇影視表演)、表演(禮儀與時尚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化妝服裝)、錄音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美術學(師范類)、美術學(史論)、繪畫、雕塑、攝影、中國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錄取規則:
1.參加各省(區、市)藝術類省級統考的專業均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使用對應科類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專業合格線和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各省(區、市)規定執行,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詳見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招生計劃專刊。
2.安排在各省(區、市)藝術類統考批次錄取,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招生計劃投放省份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規則和綜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3.投檔成績相同時,使用計劃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比較。未盡事宜,請關注學校后續發布的《云南藝術學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30
廣州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美術學、美術學(美術史)、美術教育、文物保護與修復(藝術品保護與修復)、文化保護與修復(材料與油畫修復)、文化保護與修復(傳統書畫保存修復)、實驗藝術、纖維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公共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科技藝術、攝影。
錄取規則:
藝術類(省統考)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區、市)級招生考試機構錄取時如有特殊要求,將按要求執行。
31
湖北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公共藝術、動畫(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纖維藝術、產品設計、陶瓷藝術設計、工藝美術、跨媒體藝術、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學、表演(服裝表演與設計)。
錄取規則:
1.符合報考條件,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
2.統考類專業做分省計劃,高考文化成績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2
魯迅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攝影、環境設計、工藝美術、公共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文物保護與修復、影視攝影與制作、實驗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藝術與科技、美術學、藝術設計學、戲劇影視導演、表演。
錄取規則:
(1)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分省錄取。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本科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2)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專業志愿的優先級高于服從調劑志愿),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綜合成績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區、市)確定,具體投檔錄取辦法以各省(區、市)要求為準。
(3)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綜合分相同且所報專業招生計劃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錄取。
33
四川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實驗藝術、美術教育、書法學。
錄取規則:
省統考類使用對應科類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省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須達到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招生計劃投放省份的投檔規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使用計劃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比較。
34
天津美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學。
錄取規則:
1、報考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藝術類專業對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采用各省(區、市)美術與設計類(本科)省統考成績,投檔規則、綜合分折算方法、錄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計劃等按各省(區、市)當年招生規定執行。
2、報考書法學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藝術類專業對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采用各省(區、市)書法類(本科)省統考成績,投檔規則、綜合分折算方法、錄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計劃等按各省(區、市)當年招生規定執行。
35
北京城市學院
12.4
統考錄取
2025年承認省統考成績專業:
音樂教育、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表演(影視表演)、表演(模特表演)、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書法教育)、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動畫(日語國際課程班)、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工藝美術、文物保護與修復、戲劇影視美術設計(人物造型設計)
36
天津師范大學
12.4
統考錄取
2025年承認省統考成績專業:
美術學(師范)、繪畫、中國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攝影、音樂學(聲樂教育、鍵盤教育)、音樂表演(聲樂、鍵盤、器樂)、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國際標準舞方向)、表演、表演(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
37
重慶師范大學
12.4
統考錄取
2025年承認省統考成績專業:
書法學、美術學、繪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38
內蒙古師范大學
12.4
統考錄取
2025年承認省統考成績專業:
美術學類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動畫、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書法學、舞蹈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39
包頭師范學院
12.4
統考錄取
2025年承認省統考成績專業: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書法學
40
呼倫貝爾學院
12.4
統考錄取
2025年承認省統考成績專業: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攝影、音樂學、音樂表演、書法學、舞蹈表演
41
武漢輕工業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錄取規則:
2025年學校不單獨組織專業校考,認可所在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考生專業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劃定的省級統考本科專業合格線,且文化成績達到相應批次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投檔成績根據當地統一規定換算標準執行,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無明確規定的,我校將根據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40%+省級統考專業成績×60%,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42
浙江工業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
錄取規則:
美術類:
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招生省份該專業類別所在批次控制線,經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按綜合分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此外,考生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75分(總分150分制計)。具體綜合分計算規則如下:
1. 若生源省份有綜合分計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
2. 若生源省份無統一規定,則綜合分=高考總分(總分折合為750分)×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總分折合為750分)×5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參照生源省份相關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播音主持類:
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招生省份該專業類別所在批次控制線,經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按綜合分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此外,考生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75分(總分150分制計)。具體綜合分計算規則如下:
1.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計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
2. 若生源省份無統一規定,則綜合分=高考總分(總分折合為750分)×6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總分折合為750分)×4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參照生源省份相關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43
渤海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表演、音樂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美術學、繪畫、環境設計
錄取規則:
(1)院校志愿
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各專業的錄取批次、投檔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遼寧省在普通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
我校省內藝術類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外省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編制計劃,投檔錄取。
(2)錄取
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各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屬本省統考范圍內的,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本科專業省統考并成績合格。各省具體說明如下:
遼寧省:
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遼寧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遼寧省無省統考,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①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②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③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投檔。遼寧省在普通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
202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將按遼寧省發布相關文件執行。
其他省份:具體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招考方向、招考辦法以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為準。
說明:音樂表演專業統考科目為音樂表演,聲樂方向招收美聲、民聲、流行考生,器樂方向招收鋼琴、長笛、古典薩克斯考生,各省具體招考方向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音樂學(師范)專業統考科目為音樂教育,遼寧省不設主項和副項,有美聲鋼琴、民聲鋼琴兩種組合,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44
沈陽化工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錄取規則:
我校藝術類專業使用招生省份的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按照各省投檔綜合成績,采用“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45
大連交通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動畫、產品設計
錄取規則:
我校藝術類招生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統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1)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并獲得藝術類統考合格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統考成績都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政治思想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我校執行各地區的投檔錄取政策。
部分地區藝術類錄取特殊說明:
1)內蒙古藝術類錄取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60%+(專業分/專業滿分)×40%]×750,使用“平行志愿”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2)河南省藝術類錄取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使用“平行志愿”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2)如綜合成績相同,執行各省有關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若無明確規定,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再相同:
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地區,理科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文科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地區,優先錄取順序按其相關文件規定的同分或同位處理辦法執行。
46
喀什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舞蹈表演
錄取規則:
(一)文理兼收,不限單科成績;
(二)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本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所在省(區、市)發布的藝術類招生錄取文件規定進行擇優錄取;
(三)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的考生。當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和綜合成績均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其他三科之和;
47
新疆師范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美術學(師范類)、繪畫(中國畫方向、油畫方向)、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書法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錄取規則:
1、文理兼收,不限單科成績,志愿優先。后期我校將按照上級部門規定的時間向社會公布《新疆師范大學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具體錄取原則以屆時公布為準。
2、新生報到后學校組織專業復查測試,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該生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48
鞍山師范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表演、音樂學、美術學、攝影、書法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錄取規則:
“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
①遼寧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否則作退檔處理。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遼寧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規則為準。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
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音樂類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
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②河北美術音樂、山西音樂書法、黑龍江音樂、浙江美術音樂、山東美術音樂書法、河南美術音樂書法、湖北美術、湖南美術音樂書法、廣西美術、甘肅書法:
針對各省已投檔的考生,按考生綜合分排序,再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進行專業分配。綜合分計算方法以各省級招生**公布的原則為準。
49
遼寧師范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學、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
錄取規則:
1.藝術類各專業批次設置情況
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我校藝術類專業(除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遼寧省藝術類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遼寧省普通類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均執行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
2.院校錄取原則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招生的藝術類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組織的相應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錄取專業使用的文化成績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藝術類專業相應科目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區)藝術類投檔條件。
各專業具體錄取辦法為按照各省(自治區)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0
長春建筑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動畫、科技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
錄取規則:
1.藝術類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專業清),按投檔考生的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投檔分相同時,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承取(專業課成績再相同,按照語文、數學、綜合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承取原則與生源省(市、區)規定的錄取原則沖突時,按生源省(市、區)規定的原則錄取。
51
湖北經濟學院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動畫、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錄取規則:
1.考生須填報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數線。對于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對于不分首選科目或科類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采取統一排序方式錄取。
2.我校認可各省份藝術專業統(聯)考成績,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投檔成績按我校在各省份所在錄取批次統一規定換算標準執行,若沒有統一換算標準的,綜合成績則按省專業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40%進行折算】和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各省最終錄取原則以學校本科招生網最終發布的2025年招生章程內容為準。
52
湖南工商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人工智能與創意設計院士卓越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音樂表演、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錄取規則:
考生美術類或音樂類省級統考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學校在體檢合格的基礎上,錄取辦法執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有關規定。
53
溫州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美術學(師范)、書法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服裝展示設計、鞋靴設計)
錄取規則:
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參加生源省的藝術統考(或聯考)并取得合格證;2.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線:3.外語單科成績達到規定的分數。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各省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錄取:
(一)綜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綜合分=文化總分(高考總分按750分制計)x50%+專業成績(總分折合 750分制計)x50%。
(二)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達到60分,其他省考生達到50分(滿分按150分計),如高考外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54
長江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學(師范類)、音樂表演、舞蹈學(師范類)、美術學(師范類)、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
錄取規則:
1.學校在全國不組織專業科目校考,承認各省聯(統)考成績,省聯(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資格線即可報考我校。在已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以下規則錄取:
對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則,專業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對沒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的優先錄取,各專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①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2;
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③舞蹈類專業:(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2。
對于首選歷史(文科)和首選物理(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分別排序錄取;否則,統一排序錄取。
55
武漢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設計學類
錄取規則:
按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排序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對于不分科類排序錄取的省(區、市),統一排序錄取;對于嚴格區分科類排序錄取的省(區、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分科類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56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動畫、產品設計
錄取規則:
1.遼寧石油化工大學藝術類專業錄取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產品設計、動畫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不提科目要求。
57
石河子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學(師范類)、舞蹈教育(師范類)、美術學(師范類)、環境設計
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成績。對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相應批次類型的投檔分數線(包括政策性加分)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區、市)相應專業計算公式為準。
2.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原則,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傳統高考省份理工類依次按照實考總分、數學和英語單科成績排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實考總分、語文和英語單科成績排序。
3.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專業復測。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4.入學后,考生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58
山東財經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我校不單獨組織校考。考生專業成績直接使用省級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參加夏季高考并根據所在省份相關政策文件規定填報我校志愿。
第十一條 山東省考生錄取原則:采用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美術類統考成績)相關聯的投檔模式,依據綜合分數從高到低順序投檔。對進檔考生,按山東省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的錄取原則由學校審核錄取。
第十二條 山東省外考生錄取原則: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所在省份有關政策文件規定投檔。對進檔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的錄取原則依次錄取;如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確定錄取原則,我校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專業成績同分考生,我校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錄取額滿。
59
寧波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音樂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美術學(師范)、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
錄取規則:
我校將根據各省投檔規則,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換算方式:
綜合分=文化成績總分(高考總分折合成750分制計)×50%+專業成績(總分折合成100分制計)×7.5×50%。
60
深圳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設計學類、美術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影視戲劇)、舞蹈編導、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流行演唱)、音樂表演(器樂演賣)、音樂表演(音樂編創)、音樂學(師范)(培養中小學音樂教育人才)
錄取規則:
(一)錄取條件
1.符合考生生源地藝術類報考條件及錄取規定,按省統考招生的專業,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子類別)的統考(詳見附件)并達到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2.體檢符合報考專業的要求,美術類考生色盲者不予錄取。
3.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設有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未達相應分數線者請放棄報考,否則將被退檔。在廣東、福建、黑龍江、湖南、重慶、四川、安徽為普通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浙江為普通類第一段控制分數線。
(二)專業錄取辦法
各專業均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統考方式招生,實行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分專業時認可全國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績無單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專業計劃數1:1出檔的考生,服從調劑、符合我校相關錄取規則和體檢要求,我校不退檔。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還須達到我校規定的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若我校被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根據分省分專業(招考方向)計劃,按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省級統考成績相同時,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檔成績、文化原始分、語文、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優先順序。
61
湖北大學
12.4
統考錄取
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美術學、設計學類、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播音主持與藝術
錄取規則:
美術學:
1.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投檔考生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滿分×60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400,專業成績直接使用省級專業統一測試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平行志愿特征分高優先。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2.對于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對于不分首選科目或科類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采取統一排序的方式。
設計學類:
1.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投檔考生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滿分×60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400,專業成績直接使用省級專業統一測試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平行志愿特征分高優先。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2.對于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對于不分首選科目或科類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采取統一排序的方式。
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
1.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投檔考生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滿分×60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400,專業成績直接使用省級專業統一測試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平行志愿特征分高優先。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2.對于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對于不分首選科目或科類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采取統一排序的方式。
播音主持與藝術:
1.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投檔考生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滿分×60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400。學校不組織專業校考,專業成績直接使用省級專業統一測試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平行志愿特征分高優先。
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2.對于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首選科目或科類分別排序錄取;對于不分首選科目或科類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統一排序。
62
沈陽師范大學
12.4
統考錄取
(1)錄取原則
◆音樂學、表演、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文化考試成績在各省劃定的藝術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公共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繪畫專業:文化考試成績在各省劃定的藝術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戲曲類專業:文化考試成績在各省劃定的戲曲類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以上;分專業(不分行當或樂器種類),全國統一排序,按省際聯考專業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63
大連藝術學院
12.4
統考錄取
(一)本科藝術類錄取原則
考生須達到其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制定的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各專業不限定外語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各省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如下:
1.音樂類、舞蹈類、戲劇影視表演類、服裝表演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按綜合分1(綜合分1=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分1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藝術文或歷史學科按語文成績擇優錄取,藝術理或物理學科按數學成績擇優錄取。
2.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按照綜合分2(綜合分1=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分2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藝術文或歷史學科按語文成績擇優錄取,藝術理或物理學科按數學成績擇優錄取。
3.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其他專業志愿不予考慮;當第一專業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其他專業志愿及服從調劑的所有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自2024年起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64
寧夏大學
12.4
統考錄取
(一)區內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于寧夏的藝術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 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遵 循生源省份投檔政策,按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綜合成績按高 考成績占 50%、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總分 750 分折算)占 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藝術專業統考成 績排序,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 加分)、高考實際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外語單科 成績順序排序。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于寧夏以外省份的藝術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 分)達到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聯考) 成績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檔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藝術專業 統考(聯考)成績排序錄取。考生藝術專業統考(聯考)成 績相同時,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實際成績(不 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排序。對于實行梯度志愿(或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上述 規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再按 上述規則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65
湖北工業大學
12.4
統考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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