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悟了
上班只有兩個時刻是開心的——
找到工作的第一天
和準備提桶跑路的最后一天
而最不開心的
就是在職時的每一個周一
有些寶子辭職后
打算回家鄉開啟新征程
趕緊上網搜一搜
工作期間在深圳買的社保該如何處理?
好家伙
直接被一堆聳人聽聞的“科普”視頻嚇懵
真相到底如何?
人社君這就給大伙答疑
離開深圳后,深圳社保白買了?
首先社保不可能是白買的。
在網絡有流傳“離開深圳后,深圳社保白買了”的謠言,主要是有部分群體在深圳買了社保后,不符合在深圳退休的條件,需要回到戶籍地領取退休金,社保的繳交仍然是有用的。
那如果想要在深圳退休,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第一,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從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繳費年限每年提高6個月,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第二,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在深圳。
那如何確定自己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呢?
待遇領取地主要遵循“從長從后,戶籍地兜底”的原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① 如果最后的養老保險參保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戶籍地就是待遇領取地。
② 如果養老保險參保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但最后的參保地已繳費滿10年,則最后參保地是待遇領取地。
③ 如果養老保險參保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繳費也不滿10年,則上一個繳費滿10年的所在地是待遇領取地。
④ 如果都不滿足條件,則戶籍所在地便是待遇領取地。
舉個例子:
比如說小李是哈爾濱人。小李先去北京打工7年,又去深圳打工3年,再去成都打工3年,最后小李回到深圳打工9年。小李在每一段打工期間都是正常參保,小李在深圳已滿足累計繳費年限10年的條件,最后可以在深圳辦理待遇領取的手續。
如果想要在深圳退休,一定要滿足在深圳的退休條件。如果確實沒有滿足在深圳退休的條件,也能夠按照政策的規定,轉回相對應的待遇領取地申請領取養老金,無論如何深圳的社保都不是白繳的。
不在深圳工作
跟風在深圳參保,可以嗎?
生活中有一些機構忽悠大家深圳退休待遇好,讓實際上不在深圳工作的人跟風在深圳參保。
這種跟風行為非常危險,違規違法。
社保是國家為勞動者構建的保障機制,參保一定要有真實的勞動關系,如果沒有勞動關系,通過掛靠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參保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我國的社保制度總體上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也就是說想要退休待遇好,個人要趁著年輕早做計劃,而不是鉆地區差異。
對于今天的社保知識
如果大家還有疑問
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哦~
內容來源:深圳社保
內容編輯: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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