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JT/T 1543—2025)在廈門正式發布。這是我國交通運輸行業首部關于鋰電池海上安全運輸技術要求的推薦性標準,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我國鋰電池海運安全管理邁入規范化、國際化新篇章。
當天,由廈門海事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廈門港口管理局共同承辦的《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發布活動在廈門舉行。廈門海事局黨組書記、局長吳蔚在致辭中表示,此次《標準》的出臺實現了從經驗監管向規則引領的跨越,完成了從局部試點到全國推廣的升級。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進一步發揮廈門“多區疊加”區位優勢,合力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以安全高效的海運體系為國家綠色轉型添勢賦能。
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由交通運輸部指導、部海事局專業處室和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籌協調,遼寧海事局牽頭聯合14家單位共同編制,是我國交通運輸行業首部關于鋰電池海上安全運輸技術要求的推薦性標準,標志著我國鋰電池海運安全管理邁入規范化、國際化新篇章。
當前,全球新能源產業蓬勃發展,鋰電池作為核心動力源,其海運安全成為國際供應鏈的關鍵議題。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鋰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亟須完善海運鋰電池安全技術標準,以保障運輸安全、提升國際競爭力。
此次發布的《標準》結合國際規則與國內實踐,首次在交通運輸行業標準中詳細規定了船舶載運鋰電池的分類和編號,鋰電池的要求,以及鋰電池的包裝和貨物運輸組件、托運、裝卸、承運和應急等安全技術要求,為行業提供科學、便利、統一的安全管理依據,不僅填補了國內鋰電池海運安全標準的空白,更與國際海事組織(IMO)相關國際公約高度銜接,為鋰電池海運安全出口提供專業指導。
2023年,交通運輸部將《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納入第二批交通運輸標準化計劃。在交通運輸部指導下,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專業處室和航海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籌協調,多地海事部門、科研院所、企業等牽頭起草、深度參與《標準》的研究制定。
數據顯示,2023年以來,福建省鋰電池出口額連續兩年破千億,連續20個月穩居全國第一。福建九成以上鋰電產品經廈門港走向世界。《標準》的發布,將為我國鋰電池產品海上安全出運、降低物流成本、提升運輸效率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持,對助力鋰電池生產制造技術創新、推動鋰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服務發展新質生產力具有重要意義。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危管防污處處長白宇明表示,《標準》的發布標志著我國鋰電池海運安全治理邁入了新階段,海事管理機構將毫不動搖落實“雙碳”目標任務,持續完善安全監管舉措,與各相關單位攜手,全力構建鋰電池海運安全服務保障的“中國方案”,共同服務保障包括鋰電池產品在內的新質生產力的高質量發展。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何東寧指出,廈門自貿片區作為全國重要的鋰電池出口港,將以此次《標準》發布為契機,持續探索綠色、低碳、智慧轉型發展新路徑;活躍跨境貿易,打造鏈通全球、安全便捷的海運網絡,降低貿易合規成本,更好服務“中國智造”高效“出海”;優化規則環境,努力為高標準運輸自由便利探索“中國方案”、貢獻“廈門智慧”。
廈門港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華平表示,廈門港始終堅持對標國際一流港口、與企業攜手共進,立足時代機遇,全力服務鋰電池等新能源產品出口。將以此為契機,與各方攜手,強化《標準》落地、深化服務升級、推動開放協作,共筑安全高效的海運生態。
廈門海事局黨組書記、局長吳蔚稱,廈門正加力打造新能源產業創新之城,不斷探索試驗、探路先行,全國首創“鋰電池儲能系統安全保障機制”,發布全國首個針對儲能集裝箱的海上安全運輸指南,以破冰勇氣打通行業堵點。此次《標準》的出臺實現了從經驗監管向規則引領的跨越,完成了從局部試點到全國推廣的升級。未來,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發揮廈門“多區疊加”區位優勢,合力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為國家綠色轉型添勢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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