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絡報道,“我沒病卻被強制治療22天”! 男子主張權利被送精神病院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民張坡向大象新聞·大象幫求助,稱自己在2024年6月,被當地公安機關單方面強制關進精神病院、強制檢查治療長達22天,期間被限制自由,禁止家屬探望和接出院。事后,張坡要求當地公安給他一個說法,但至今無果。
點評:
我們不論是誰讀到這樣的新聞都會氣憤不已,同時也會感到后背發涼。
法治社會居然會有如此咄咄怪事,不禁要問:
一、就算一個人有過失,這個所謂的機關怎敢就有權匠人送進精神病院?
二、精神病醫院在收治病人時難道不需要檢查確證嗎?還是與這個所謂的機關合謀或者串通起來違法亂紀?
靜待后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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