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封湖北省武漢市民的信件,講述的是沒有交付通行的路段不應該被貼告知單。
2025年4月2號晚上7點51分,市民在平臺上說:前幾天有輔警到高架下面鐵路旁貼罰單,感覺很不合理,此路段是進出村口的,人車稀少,并且沒有鋪設柏油路面,高架橋原計劃是2023年12月31號完工交付的,延期了一年半還沒有音信,后湖居民苦不堪言,建議貼單從柏油路面為分界點,里面的要貼罰單的話,等橋通車了或者鋪設完柏油路面再說,希望政府部門多些包容,讓此片區居民能多一些方便,感謝。其實這里不是罰單,而是違法停車告知單。
市局經過相關調查后,在2025年4月7號上午11點33分進行了回復: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板反映的問題已收到,現將辦理情況回復如下:就您反映被貼單有異議的問題。
經核實,您的車輛停放在江岸區段道路上,停放處無停車泊位線,駕駛員不在現場,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之規定,違停事實清楚,依法維持貼單。
該路段早已納入交通管理系統,工作人員已就該情況向您進行了解釋。4月7日10時35分,與您聯系,向您反饋辦理情況。感謝您對交管工作的關注與支持,我們將繼續履行職責,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輔警貼告知單的事情,現在大部分駕駛員都知道了,相信部分駕駛員也投訴過,得到了相應的回復。
這里可以看到市民說未交付路段,但是單位說這里是交付了,估計是已進行交付,但是公示力度不大,沒有讓周邊居民知曉,所以后面說的是“依法維持貼單”
根據《湖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第7條: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公安機關的安排,在人民警察的指揮、帶領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第8條: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可以從事下列輔助工作:(五)協助疏導交通,提示、勸阻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協助采集交通違法信息。
在這里提示一下湖北駕駛員朋友,湖北省輔警貼單的時候,身邊必須有民警的,沒有民警可以申請撤銷。原因就是第7條規定,在民警的指揮、帶領下,這頓號表示和的意思,必須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歡迎評論、關注、點贊、轉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