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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要我們包工包料,連質量和安全風險也全推給我們!”近日,來自撫州的吳先生等人反映,南昌三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南昌市第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昌三建)在多個房地產項目中涉嫌違法分包,并將材料采購、施工安全等責任轉嫁給個人承包者,導致工程完工一年多仍無法結算,他們墊資1000多萬元難以收回。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工程發包給個人,承包方需擔全部責任
吳先生告訴記者,他是撫州市臨川區人,牽頭組建了一支水電安裝施工團隊。自2016年起與南昌三建合作,承接其開發的樓盤水電安裝工程。他告訴記者,最初團隊僅提供勞務,但南昌三建要求其“包工包料”,否則拒絕合作。迫于生計,吳先生和工友四處籌錢墊資購買建材,先后完成了“清華城”“梧桐墅”等6個項目的水電安裝工程。
“2023年6月前,所有項目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有的開發商早已結清款項,但南昌三建一直拖延材料審核和結算。”吳先生提供的一份《水電安裝施工承包合同書》顯示,承包方需承擔本工程的全部水電安裝工作,包工、包料、包質量、包輔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等全部責任,并組織進場所需工種人員。甚至在施工過程中,需自行應對市容、環衛、安全、質監、排水等政府部門現場檢查和監督,所有問題由承包人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
在這6個項目中,一筆筆銀行轉賬記錄顯示,吳先生所聘的采購員鄧小華曾多次轉賬給材料商購買電線、電纜、PVC管材,還有部分工程款轉入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余松青、邱明等私人賬戶。
公司回應避重就輕,屬違法分包可舉報
對此,記者來到位于南昌市豐和中大道1318號的南昌三建核實情況。面對質疑,該公司相關負責人邱明回應,確與吳先生簽訂合同,但堅稱屬于“勞務分包”,拒絕進一步回應。記者追問“包工包料為何算勞務合同”,邱明表示不接受記者采訪,也不再回復記者問題。
4月2日,中國建筑業協會法工委副會長、江西省建筑業協會法工委主任陳正分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的屬于違法分包,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而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均可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早在今年2月19日,記者將掌握的情況反饋給南昌三建相關部門,對方表示調查后會給記者答復。截至發稿時,該公司仍未回應。同時,吳先生也書面向南昌三建公司的上級單位——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反映情況,也未得到回應。
業內人士透露,此類違法分包在建筑行業并非孤例,企業通過轉嫁風險降低成本,不僅容易引發偷工減料,危及建筑質量,還是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推手。同時,極易出現連環追債、欠薪等諸多問題,誘發不穩定因素。
江西日報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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