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被連續兩次爽約后的反思。當代商業關系潛規則:要么打錢,要么再見。
前幾天朋友約個朋友說見面,想要合作,由于對方和中間人的時間問題 只能早上,且住的地點又距離我很遠,所以我頭天晚上就到這邊了。
結果等了一早上對方沒來。我也沒當回事,見多了嘛,主要是給中間人面子。
晚上剛要回家,中間人又說能不能 見一面,我猶豫了一下,但這個中間人我們關系一般,所以接受了,結果,第二天上午那個人又沒來。
PART 01
誠意不能體現在“嘴上”
然后我就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其實不怪人家,是我就不應該答應第二次見面了,現在我的時間很寶貴,下午剛有人付了29800跟我做個人IP商業咨詢,也就一個半小時。
如果按照這個做唯一標準算,那么兩次爽約價值六萬。
當然這種事以后肯定也會遇到,所以我就告訴身邊所有人,我有三個規矩。
第一,我這沒有所謂的“合作” ,我的世界里商業關系只有兩種,我給你付費或你給我付費。
第二,如果已經是我加盟商或學員,總之給我交過錢的,可以約見面,其他人先表示“誠意”再說,我的時間很寶貴。
第三,交流過程中我會錄制自己視頻,用于切片,如果介意可以提前告知。
規則,很重要,而且是雙向保護,提前告知規則,彼此都會很愉快。
我很早就讀過《論語》中信近于義,言可復也,實為中華文明最早的「誠意篩選機制」。
可惜最終教會我還是經歷中的三省吾身。
孔老師說的是啥意思呢?就像你約相親對象吃飯,對方說“改天我請”但從不兌現,而愿意提前訂好餐廳買單的人,才是真心想發展關系。
這和孔子說的“先看對方靠不靠譜再守信”一個道理,現在用“肯花錢才算真合作”來落地。
當然,孔老師肯定不是否定「信」的價值,而是強調對「義」的校驗——唯有符合道義的承諾才值得履行,正如他拒絕履行被脅迫的盟約時所揭示的深層邏輯。
現在的商業節奏更是如此,「付費即誠意」正是這一準則的創造性轉化:當金錢成為最普世的誠意度量衡,付費行為不僅是對「義」的當代詮釋(即價值對等的道義),更是一種高效的道德底線驗證工具,法家也有類似的言論。
「循名責實」思想在契約社會的重生。
其實無論是千年前還是千年后,本質上都在回答同一個命題:如何在復雜人性中錨定可信承諾。
古人用「義」過濾虛妄之言,今人以付費篩選真實意愿,兩者皆指向一個核心——真正的合作,必先完成價值基準的校準。
就像《論語》所言「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當我們將「親」解構為經過誠意驗證的合作伙伴,那我們就能用先哲的思維知道我們商業的經營。
我想落實了這三個動作,會減少很多時間消耗吧。我就可以釋放更多時間服務那些給我錢的客戶,實現我近悅遠來的經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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