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泗洪法院微信公眾號
編校 | 向會文 審核 | 陳寧 馬響響
土地問題不僅關乎村民的切身利益,也影響著鄉村的和諧穩定。近日,泗洪法院雙溝法庭在處理一起村民與村集體之間因土地占用糾紛案件時,通過巡回審理的方式,到現場進行勘驗處理,最終成功化解雙方矛盾。
01
土地使用起糾紛 村民訴求引關注
此次糾紛的原告系村集體村民,因土地使用情況與村集體產生了嚴重分歧。原告認為,村集體在建造老村委會房屋時占用了自己的土地,且沒有給付任何的補償。被告村集體表示,在建造老居委會房屋時,因鋪設通行道路而占用了原告的土地,但當時是和原告商量過的,原告也是同意的,且原告所述的占用面積過大。原告認為村集體占用土地至今也沒有任何補償,協商未果,雙方矛盾升級,故而訴至法院,原告要求被告返還土地。
02
法庭現場調解 情理法融合促和解
為妥善解決糾紛,法庭決定在案涉土地現場進行巡回審理。案件承辦人組織雙方到達現場后,現場進行土地測量,經過查詢老賬本和詢問多位村民,確認村集體所占用原告土地的具體面積。在查清案件事實后,基于占用土地面積不是太大,且已建成通行道路,進行返還不僅要破壞道路,使群眾通行不便,造成資源浪費,還不利于原告再次耕種。承辦人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對雙方的爭議焦點進行詳細的解釋和分析,讓雙方對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有了更清晰的認識,本村村民為了化解糾紛,也主動加入調解隊伍。經過大家的耐心調解,雙方終于達成了一致意見:村集體繼續使用案涉土地,按照占用面積每年向原告給付租金。
此次成功調解,不僅維護了村民的合法權益,也為鄉村的和諧穩定提供助力。通過現場調解的方式,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充分體現了司法為民的宗旨,泗洪法院將繼續秉持公正、高效的原則,積極處理各類糾紛,為鄉村振興和社會和諧貢獻更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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