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秉持“若有戰,召必回”的信念,那么究竟哪些退役軍人符合戰時征召條件呢?我國有沒有過戰時征召的情況呢?
依據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訂的《征兵工作條例》,其中對退役軍人及相關人員的征召條件做出了法律規定。大家都知道,《征兵工作條例》原本主要是針對平時征兵的安排,比如規定18至24周歲的公民可應征,特殊崗位可放寬到26周歲。然而,戰時征召與普通征兵有所不同。
戰時,經國務院、中央軍委命令,可決定征召36至45歲的男性公民,延長在職服現役戰友的服役期限,也就是說戰時正常退伍機制暫停,需打完仗才能正常退伍,已經退伍且符合條件的人員也要被召回。
除現役軍人延長服役期限外,預備役人員作為第二梯隊,需隨時應召。一旦接到通知,預備役人員要立刻報到。對于退役軍人而言,退伍八年以內,尤其是具備專業技術特長、在特殊軍事操作崗位工作過的人員,會是重點征召對象。
新中國成立后,戰時征召的情況確實存在。其中,最為著名的當屬早期的抗美援朝戰爭。當時,全國發動了總動員,據相關數據顯示,全國共動員了240萬人,其中退役軍人占比約15%。如今,我們看到針對參戰退役軍人的待遇,抗美援朝老兵都享有特殊待遇。
新中國成立后更近一點的戰時征召,要數1979年的對越自衛反擊戰。1979年2月,國家緊急征召退役軍人,年齡放寬至35歲,體檢流程也予以簡化。民政部還專門發文,對這批參戰退役軍人的身份進行確認。
據相關數據統計,對越作戰期間,全國征召退役軍人約12萬人,其中專業技術兵種兵員占比45%。由此可見,專業技術人員在退伍后的一段時間內,無疑是戰時重點召集對象。
我還了解到一個貴州惠水縣的征召案例,當地退役軍人平均在8天內就完成了報到。1979年,該縣征召的退役軍人中,85%參與了前線作戰,著實令人敬佩。當時,現役軍人奮戰在一線,符合戰時征召條件的退役軍人也毅然響應號召奔赴前線。
總之,“退役軍人,若有戰,召必回”并非一句空話。如今軍人退役時,退役誓詞中也包含“若有戰,召必回”,時刻提醒著退役軍人要做好準備。剛退伍的戰友確實要有這種心理準備,像我們50多歲的人,可能不太容易被戰時征召。
大家對于我國的戰時動員、戰時征召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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