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官方的幾次表態和行動都表明,中國絕不會坐視自己的利益損害和出賣,很大概率會----
否決這筆交易!
很簡單,和記賣港是要經過中國批準的。如果這筆交易威脅到國家安全,完全可以采取緊急措施。
不過這里有個bug。
如果和記是香港的上市企業,當然要被港府監管。
問題是早在2015年(也就是李嘉誠在大陸撤資的那年),長江實業與和記黃埔合并分拆為“長和”(長江和記實業)及“長實集團”(長江實業集團),兩家新公司的注冊地都遷出香港設在了境外的開曼群島。
包括長和系最后一家在港注冊的電能實業,也在2015年與長江基建合并,注冊地改為百慕大群島。
甚至旗下和黃醫藥、港燈等其他關聯公司,注冊地也改到了海外。
不過,早就如此費心的布局、國家就沒辦法了?
當然不是。
我們可以打“反壟斷”牌!
貝萊德財團如果通過這次交易形成全球港口運營壟斷,還有美國打算對中國船只征收每次150萬美元的“服務費”,我們就可以認定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那么根據《反壟斷法》第2條和第26條,“若交易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中國可以直接否決交易。
這里特別要說的是,不會因為你是境外企業就拿你沒辦法。除非你未來和中國不發生任何直接和間接聯系。
當今世界,還沒哪個跨國企業在中國不存在業務,就算你在華沒直接業務,能做到不與中企、和與中國有業務往來企業的合作?
李嘉誠做不到,貝萊德也做不到!
2023年9月,都說貝萊德已經完全撤出中國,結果轉過年財報上一看,貝萊德加倉了A股———你看到的,都是人家想讓你看到的而已。
一個企業在全球營業額合計達到一定數值,就要申報。
比如中國反壟斷規定達到120億人民幣、歐盟規定達到50億歐元就要申報。
如果強行買賣的后果,不是禁止你銷售(運營)那么簡單,而是罰到你無法承受的地步。
2018年,高通收購荷蘭NXP,就需要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反壟斷機構審查批準。當時中國監管機構SAMR沒在兩家公司設立的最后期限前批準交易。導致在事實上阻止了高通的收購。
2020年,SAMR批準了英偉達對以色列公司Mellanox的收購,不過批準程序延遲了一年多才讓交易完成。
2022年,英特爾收購以色列公司高塔半導體,需經過中國反壟斷審查。 最后收購失敗,英特爾付出3.5億美元的費用,自己認栽。
更何況長和集團和貝萊德集團在中國都有大量的直接業務。這也是中國實質上能管轄到它們的原因。
還有更關鍵一點。
一下子賣那么多港口,給國家帶來危害顯而易見的,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構成犯罪”,可以實施懲治!
所以,我們反制的手段很多。
未來,這些港口的去留很可能會納入中美新一輪談判,由國家出面,就像TikTok出售案一樣作為籌碼的一部分進行博弈。
而長和售港風波,也是中國捍衛自身經濟與安全合法權益的宏大樂章中,那一段小快板。
最后要說的是-----
牽涉民族大義,"在商言商"論站不住腳!
沒有國家支持的資本,就是無根之果,任何其他國家、勢力都可以咬你一口。
法國、日本、俄羅斯的企業、富豪就是前車之鑒。從俄富豪哪怕與祖國劃清界限,照樣被美國抄家的結局來看,李再不懸崖勒馬,下場不比趙長鵬好到哪里!
國際格局上來說,美國除了對我們沒直接兵戎相見外,其他領域早已經大打出手,甚至是不擇手段了。
當然,不論什么形式都來者不拒。
畢竟我們拼命的造航母和五、六代機,鐵定不只是為了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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