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
26歲的李薇(化名)在社交平臺上傳了這樣一張照片:
泛黃的報警回執與嶄新的撤案通知書并列擺放,
中間夾著一枚掰斷的口紅。
配文只有三個流淚的表情。
這場始于2021年的性侵指控,
最終以警方"證據不足"撤案而告終,
然而,
一紙撤案并沒有讓人信服,
反而引發了更多的爭議。
這起情侶性侵案核心爭議在于"自愿性行為"的認定。
據李薇陳述,
案發當日她因感冒明確拒絕發生關系,
但男友仍然強行脫衣并拍攝私密視頻。
男方在事后出具了戀愛期間的親密合照,
酒店預訂記錄,
主張雙方存在穩定戀愛關系。
正是這些"甜蜜證據",
成為警方認定"證據鏈斷裂"的關鍵。
那么,
李薇就沒有其他可以自證的證據了嗎?
其實,
在當年案發后72小時,
李薇做過很多嘗試。
她曾到三甲醫院進行創傷鑒定,
可醫生以"非司法鑒定機構"為由拒絕出具報告;
她要求調取酒店監控時,
卻被告知視頻僅保存30天;
而最關鍵的體液證據,
則因為受害者"羞于立即報案"而滅失。
而更讓李薇難堪的是,
在報警后,
辦案人員反復追問她:“既然被侵犯,
為何案發后還收過對方轉賬?”
"之前發生過幾十次關系,這次為什么不同意?”
這些問題的背后,
都潛藏著人們對受害者道德完美主義的苛求。
其實,
這起案子和前不久鬧得動靜巨大的“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頗為相似。
同樣是親密關系,
同樣是性侵。
有意思的是對這兩起案子的態度上,
男性的反應都很大。
雖說發生關系講究的是你情我愿,
相互尊重。
可關鍵的問題是當兩人發生關系時,
同意還是不同意,
誰能給出具體的證明?
若進行到一半,
對方反悔不同意了,
那算同意還是不同意?
若事前同意,
事后反悔,
算同意還是不同意?
這也是很多男性朋友擔心的事。
固然,
女性會有被強奸,
會被騷 擾,被侵害的擔憂。
男性同樣有被人誣告性騷擾、猥褻,
甚至被勒索敲詐錢財的擔憂。
而我國法律在這塊并沒有很健全。
對比德國《否決法案》要求明確撤銷"婚姻關系中的性侵豁免權",
我國法律雖已刪除"婚內強奸"例外條款,
但實踐層面仍存在巨大落差。
比如北京某律所2022年代理的12起伴侶性侵案中,
有9起因為"取證指引不明確"導致關鍵證據未被采納。
當李薇在撤案通知書上按下手印時,
窗外的蟬鳴正撕扯著夏夜。
這場729天的拉鋸戰,
丈量著個體維權與制度慣性之間的距離。
而李薇房間那個裝著報警回執和斷口紅的相框,
正靜靜躺在證物室的某個角落。
它封存的不僅是某個女孩破碎的夜晚,
更是叩問法治文明的聲聲回響:
當愛情成為暴力的遮羞布,
法律該如何守護每個人身體的主權完整?
那么,
各位親愛的朋友,
你們怎么這起情侶性侵事件呢?
歡迎留言討論,我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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