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26歲小伙稱被大9歲女子騙婚,不僅陪嫁存款單金條是假的、懷孕是假的、奔馳租的,連岳父母和大舅哥都是找人演的,其本人還是已婚狀態(tài)……
事件曝光后,引發(fā)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據(jù)媒體報道,今年26歲的申某某是湖北隨州人,2022年他與尹某某相識并相戀。當時,尹某某自稱31歲,青島人,未婚,其父親是副廳級干部,母親經商,哥哥也是干部。2024年5月9日,二人在申某某的隨州老家“奉子成婚”,舉辦了婚禮,尹某某的“老丈人”“大舅哥”也出席了婚禮。
但在婚禮前,申某某提出領結婚證時,尹某某以投資美容機構失敗、身份證出問題為由推脫,稱婚后再補辦。“她說預產期是7月份,肚子是有點鼓,但又不像懷胎8個月的樣子,就稀里糊涂辦了酒席。”
辦完婚禮后,申某某一家給了尹某某14.8萬元彩禮。隨后,二人前往青島女方家再辦酒席。尹某某安排他住進自家別墅,卻以家庭矛盾為由,阻止申某某與自己父母見面。幾天后,尹某某給了申某某一張46萬元的“中國銀行存款單”、一根100克的“金條”和一輛奔馳車鑰匙,作為陪嫁。
申某某說:“女方陪嫁了這么多東西,我把沒見到丈母娘的疑慮打消了。”
假金條和假存款單。受訪者供圖
然而,回到隨州不久,尹某某便與申某某發(fā)生爭執(zhí),欲回青島。申某某要求其退還彩禮,這時“丈母娘”打來電話,讓尹某某帶走彩禮,留下車子、存款單和金條抵押。尹某某趁申某某不注意,離開了隨州。
一系列蹊蹺的操作,讓申某某生疑。申某某隨后發(fā)現(xiàn),陪嫁的奔馳車是尹某某從租車行租來的,金條經典當行查驗為假,銀行也表示存款單上的工作人員并不存在。
此外,尹某某此前提供的懷孕檢查報告、戶口簿和名字均為偽造。
2024年6月,申某某選擇報警。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來參加婚禮的老丈人、大舅哥也是假的,所謂的“新娘”是已婚狀態(tài),懷孕也是假的,甚至連年齡都是虛假的,其實際年齡大男方9歲。
“大舅哥”向媒體透露,自己其實是一名情感主播,尹某某未支付報酬,僅在直播間刷過一些小禮物。后來他察覺事有蹊蹺,便向申某某說明了情況。尹某某的現(xiàn)任丈夫也表示,知曉妻子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與他人舉辦婚禮。
目前,尹某某被取保候審。面對媒體的提問,她并未正面回應。4月15日,隨州警方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案件正在調查中,暫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新聞多看點
鄭州男子相親被騙約11萬元
女方“一家人”都是假冒的!
男女青年見面當天男方家長就給“準兒媳”1000元紅包,見面半月后兩人就“訂婚”,付完38880元訂婚禮金隨時可以“結婚”……誰曾想,這是一場精心預謀的彩禮騙局。
2021年2月12日,秦某嶺、孫某虎、崔某陽、崔某靜根據(jù)此前的預謀,來到秦某嶺在新密市曲梁鎮(zhèn)某村養(yǎng)老院家中,由崔某陽化名“鄭洋洋”、秦某嶺假冒“鄭洋洋”母親、孫某虎假冒“鄭洋洋”叔叔、鄭某東假冒“鄭洋洋”哥哥、崔某靜假冒“鄭洋洋”嫂子,以“鄭洋洋”之名與前來的小趙相親為由,騙取小趙及其家人的信任,小趙母親現(xiàn)場支付給“鄭洋洋”1000元紅包。
同年2月27日,秦某嶺、孫某虎、崔某陽等人經預謀,在新密市白寨鎮(zhèn)一飯店內,以“鄭洋洋”與小趙訂婚為由,騙取訂婚禮金38800元,小趙母親給在場女方帶來的小孩分發(fā)共計2000元紅包,小趙及其親屬給“鄭洋洋”2000元訂婚紅包和一枚價值2978.6元黃金戒指,并在訂婚中交付價值300余元的香煙等禮品。
訂婚后不久,秦某嶺以“鄭洋洋”母親的身份,又多次以裝修門店,“鄭洋洋”親生父親生病、去世,自己能夠協(xié)調關系辦理“職工統(tǒng)籌”等理由先后從小趙及家人處騙取現(xiàn)金近7萬元。
而當小趙多次向“鄭洋洋”提起結婚事宜,“鄭洋洋”則以各種理由回絕,此時小趙才發(fā)現(xiàn)不對勁。當小趙幾次聯(lián)系不到“鄭洋洋”后,就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新密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查明,現(xiàn)年59歲的秦某嶺(女)系新密市曲梁鎮(zhèn)人,小學文化,曾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2017年11月16日刑滿釋放。出獄后的秦某嶺因個人生活急需用錢,遂萌生以通過給他人介紹對象為名,來騙取錢財?shù)男澳睢Uf干就干,隨后秦某嶺又找到孫某虎、鄭某東、崔某靜等人共同謀劃了這次訂婚騙彩禮之事。
事后上述錢款被幾人分贓,用于個人債務及消費。
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1月9日,秦某嶺、孫某虎、崔某陽、崔某靜四人先后被抓獲后,小趙得知自己認識的“鄭洋洋”一家都是假冒的。
今年9月20日,經新密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秦某嶺、孫某虎、崔某陽、崔某靜均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零5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有期徒刑3年零2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如何避免掉入騙婚的陷阱?
辦案人員介紹,騙婚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騙他人財物的行為,系形式上借用相親訂婚收取彩禮,實質上達到騙取錢財?shù)哪康摹R恍┎环ǚ肿右越Y婚為幌子,騙取受害人錢款,然后以各種理由“拒婚”、尋機逃離,最終達到詐騙錢財?shù)哪康摹?/p>
“騙婚”通常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不法分子瞄準的對象大多是大齡未婚青年,以相親、結婚為名行騙;二是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索要錢財;三是一般快速推進說媒、相親、結婚、脫逃等程序,有些甚至出現(xiàn)團伙作案的情形。
行騙者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如何避免被騙?辦案人員提醒,不要輕信網絡上的征婚廣告,婚戀之前一定要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和家庭情況;在婚戀過程中,最好不要有大額的經濟往來,婚姻需要深厚的感情基礎,不能只靠金錢和物質來維系;交往中一定要保持必要的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一旦發(fā)現(xiàn)被騙,要保存好相關證據(jù)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協(xié)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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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大俠
審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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