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象州縣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司法輔助人員4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職責
崗位一:書記員2名,負責審判事務性工作,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
崗位二:行政人員1名,負責黨務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
崗位三:輔警(女)1名,負責維護審判執行秩序和法院安全保障工作,需對進入訴訟場所的女性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二、
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熱愛法院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團隊協作和奉獻精神;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崗位條件
1.書記員:大專及以上學歷,打字速度準確錄入60字/分鐘以上。
2.行政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具備一定的文字寫作和溝通協調能力。同等條件下,有黨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3.輔警(女):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到高中學歷),身高155cm以上;持有C1以上駕駛證;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軍烈屬子女、公安和法學類相關專業畢業生優先擇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應聘。如因故意隱瞞以下情形被錄用的,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辭退的;
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考察、體檢、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并在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28日18:00前將相關材料送至象州縣人民法院辦公樓五樓政治部515室。應聘人員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關資料應當準確無誤、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請附個人近期免冠照片或彩色打印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與崗位工作相關的證書(如駕駛證、有關技能證書、獲獎證書等)。
(二)資格審查
由法院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參加考試。
(三)考試
1.書記員速錄技能測試。播放一段 5-10 分鐘的中文語音,應聘人員在計算機上用Word 文檔對語音內容進行速錄,錄音播放結束后有2-3分鐘時間修改文本。正確率60%以上為合格。
2.行政人員專業能力測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筆試考題,主要考察語言應用和寫作能力。
3.輔警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成績需達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礎體能訓練標準。體能測試標準如下: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或面談的形式進行。面試人員需按照規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候考。未按照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根據考試和面試情況確認擬聘用人選。由法院工作人員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崗位匹配度等。
(六)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招錄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由報名者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通過考察和體檢后,簽訂勞務派遣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2年,設置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
用工方式和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為編外聘用人員,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到法院工作。薪資待遇:2980元/月,按國家政策參加社會保險。
聯系地址:象州縣溫泉大道395號
聯系方式:象州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772-4352010
未盡事宜,可向象州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詢。
象州法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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