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和合并省級行政單位的 6 項標準; 52個省級行政單位具體安排方案。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和平剛剛簽署了2025年4月14日第759/QD-TTg號決定,批準關于對各級行政單位(ADU)進行改組和重組以及建立兩級地方政府組織模式的項目(項目),其中包括對省級行政單位進行改組的標準和計劃。
省級行政單位設置、合并的6條標準
在研究越南各級行政單位形成、發展和設置過程、省級行政單位構成要素的科學依據和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提出設置和合并省級行政單位的6項標準,包括:
自然區域。
對自然區域面積未達到國會常務委員會第1211/2016/UBTVQH13號決議(經第27/2022/UBTVQH15號決議修改補充)規定的省級行政單位標準的行政單位,落實以下安排:
+ 山區和高原省份:自然面積在8000平方公里以下
+ 三角洲地區的省份:自然面積在5,000平方公里以下。
應用具體因素時(紅河三角洲農村行政單位,自然面積標準最低水平為相應農村行政單位規定水平的70%):自然面積在3500平方公里以下。
+ 中心城市:自然面積在1500平方公里以下。
人口規模
對人口規模未達到國會常務委員會第1211/2016/UBTVQH13號決議(經第27/2022/UBTVQH15號決議修改補充)規定的省級行政單位100%標準的行政單位,具體如下:
+ 山區和高原省份:人口在90萬以下;
應用特定因素時的標準:30%或以上人口為少數民族的山區省份和高原地區,人口規模標準的最低水平相當于規定水平的50%):人口規模在45萬人以下。
+ 三角洲地區的省份:人口不足140 萬;
應用具體因素時的標準:在陸地上與國家接壤的三角洲省份,且 30% 或以上的人口為少數民族,人口規模標準的最低水平相當于規定水平的 50%):人口規模在 700,000 人以下。
中央直轄市:人口規模在100萬以下。
該標準具體適用于同時具備兩個因素的情況: (1)擁有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認定的物質文化遺產; (二)經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確定為國際旅游中心的,最低人口規模標準為規定水平的50%:50萬人以下。
歷史、傳統、文化和民族標準:省級行政單位具有相似的歷史、傳統、文化和民族,確保社區的團結和凝聚力;保存和弘揚每個地方的文化、歷史和民族。
經濟地理標準:省級行政單元地理位置、自然條件、交通基礎設施、經濟空間分布與組織相鄰,經濟發展規模與水平相適應,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各地經濟發展的潛力與優勢,相互支持,促進排列后行政單元社會經濟共同發展。
地緣標準:認真考慮地方黨委和政府的資質和管理能力、數字化轉型水平、地方政府和群眾信息技術應用情況等因素。
國防安全標準:省級行政單位的設置必須確保國防安全,特別是在要地、島嶼、群島、邊境地區建設堅固防區。
如果省級行政單位的設置符合主管部門的導向,并確保滿足上述省級行政單位標準,則將不再考慮其他條件,也不會根據《地方政府組織法》和國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行政單位標準和行政單位分類的決議的規定評估其他標準。
52個省級行政單位
根據政治局、中央書記處2025年2月28日第127-KL/TW號結論、2025年3月14日第130-KL/TW號結論、2025年3月28日第137-KL/TW號結論提出的六項原則和方向,政府以創新思維和戰略眼光進行認真、多角度研究制定省級行政單位安排與合并方案,并提請政治局、中央執行委員會批準,具體方向如下:
共有52個省級行政單位實施該安排,包括:04個城市:海防、胡志明市、峴港、芹苴;48個省:河南、興安、永福、北寧、太平、海陽、南定、寧平、北干、太原、富壽、北江、和平、宣光、老撾蔡、安沛、河江、寧順、廣治、富安、廣平、廣義、慶和、得農、西寧、平陽、平順、平福、巴地頭頓、檳椥、薄寮、永隆、后江、茶榮、前江、朔莊、同塔、安江、隆安、金甌、廣南省、平定省、多樂省、同奈省、嘉萊省、昆嵩省、林同省和堅江省。
尤其是高平省,自然面積未達規定(6,700.4平方公里,僅達標準的83.8%),但由于以下原因,該安排尚未實施:
(1)該省與中國的邊境線很長,山地地形復雜崎嶇,近95%的人口是少數民族;
(2)鄰近省份不適合排列合并:西部與河江省接壤,有望與宣光省合并,形成一個自然面積較大的新省份。南部與北干省接壤,但預計將與太原省合并。東部與諒山省接壤,該省面積廣闊,面積和人口均已達到100%的標準。高平省與諒山省若合并,將形成一個邊境很長的新省份,國防安全將難以保障。
52個省級行政單位具體安排方案
1-將河江省與宣光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宣光省 ,行政-政治中心設在宣光市,現今的宣光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13,795.6平方公里,人口1,731,600人。
2-將老街省與安沛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老街省,行政-政治中心設在安沛市,現安沛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13,257平方公里,人口1,656,500人。
3-將北干省與太原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太原省,行政-政治中心設在太原市,現太原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8,375.3平方公里,人口1,694,500人。
4-合并和平省、永福省和富壽省,形成一個新的省,稱為富壽省,行政-政治中心位于今富壽省越池市(減少2個省),自然面積9,361.4平方公里,人口3,663,600人。
5-將北江省與北寧省(計劃于2030年成為中央直轄市)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北寧省 ,行政和政治中心位于北江市。現今的北江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為4,718.6平方公里,人口為3,509,100人。
6-將太平省與興安省合并為一個新省,定名為興安省,行政-政治中心設在興安市。現興安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2,514.8平方公里,人口3,208,400人。
7-將海陽省與海防市合并為一個中央直轄市,稱為海防市,行政政治中心位于水原市。現海防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3,194.7平方公里,人口4,102,700人。
8-將河南省、南定省和寧平省(計劃至2030年,基本達到中央直轄市的標準)合并為一個新的省,稱為寧平省,行政和政治中心位于現寧平省華閭市(減少2個省),自然面積3,942.6平方公里,人口3,818,700人。
9-將廣平省與廣治省合并為一個新省,定名為廣治省,行政-政治中心設于今廣平省同海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12,700平方公里,人口158.4萬人。
10-將廣南省與峴港市合并為一個中央直轄市,稱為峴港市,行政政治中心設在海州區,現為峴港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11,859.6平方公里,人口2,819,900人。
11-將昆嵩省和廣義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廣義省,行政政治中心位于廣義省,今天廣義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為14,832.6平方公里,人口為1,861,700人。
12-將嘉萊省與平定省合并為一個新省,定名為嘉萊省,行政-政治中心設于今平定省歸仁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21,576.5平方公里,人口3,153,300人。
13-將寧順省與慶和省(計劃于2030年成為中央直轄市)合并為一個新的省,稱為慶和省,行政政治中心設在芽莊市。現慶和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8,555.9平方公里,人口188.2萬人。
14-將多農省、平順省和林同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林同省,行政和政治中心位于大叻市。林同省現今(減少2個省)自然面積為24,233.1平方公里,人口為3,324,400人。
15.將富安省與多樂省合并為一個新省,定名為多樂省,行政政治中心設于今多樂省邦美蜀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18,096.4平方公里,人口2,831,300人。
16-將巴地頭頓省、平陽省和胡志明市合并為一個中央直轄市,稱為胡志明市,行政政治中心位于今胡志明市第一郡(減少2個省),自然面積6,772.6平方公里,人口13,608,800人。
17-將平福省與同奈省合并為一個新省,定名為同奈省,行政政治中心設于今同奈省邊和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12,737.2平方公里,人口4,427,700人。
18-將西寧省與隆安省合并為一個新省,定名為西寧省,行政-政治中心設于今隆安省新安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8,536.5平方公里,人口2,959,000人。
19.將朔莊省、后江省和芹苴市合并為一個新的中央直轄市,名為芹苴市,行政政治中心位于今芹苴市寧僑縣(減少2個省),自然面積6,360.8平方公里,人口3,207,000人。
20-將檳椥省、永隆省和茶榮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永隆省,行政-政治中心位于永隆市。現永隆省(減少2個省)自然面積6,296.2平方公里,人口3,367,400人。
21.將前江省與同塔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同塔省,行政和政治中心位于前江省美托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5,938.7平方公里,人口3,397,200人。
22.將薄寮省與金甌省合并為一個新省,稱為金甌省,行政-政治中心設在金甌市,現金甌省(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7,942.4平方公里,人口2,140,600人。
23.將堅江省與安江省合并為一個新省,定名為安江省,行政-政治中心設于今堅江省迪石市(減少1個省),自然面積9,888.9平方公里,人口3,679,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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