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第九組(以下簡稱巡查組)于3月23日至29日對山東開展一季度安全生產明查暗訪。巡查組堅決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有關要求,將明查暗訪和專家指導服務有機結合,實地檢查3個地市,明查暗訪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單位)77家,同時接到各地市舉報線索149條,檢查出問題隱患200余項,發現的問題隱患已轉交地方政府并要求及時整改。
安全意識淡薄
管理仍不到位
3月23日下午,巡查組在濟南市天橋區春風雅苑小區檢查時發現,消防控制室無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警控制器上存在大量故障信息。消防水池液位顯示儲水嚴重不足。液位顯示裝置上標注著高報警水位2.85米、低報警水位2.65米,一個液位顯示裝置上顯示液位為0.94米,另一個液位顯示裝置上顯示液位為零。消防水泵控制柜處于手動狀態,各個消防系統無法正常工作。如此明顯的消防安全問題,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卻熟視無睹。
3月25日上午,巡查組來到棗莊市滕州市觀瀾一品項目部。在施工現場的一號配電箱處,安全專家發現配電箱接地不全,打開配電箱門,可以看到右側一處跨接連接線已經斷開,但是在配電箱內的《配電箱每日專職電工檢查表》中,6項檢查內容全部標注“正常”。日常安全檢查流于形式。
該項目部的地下車庫中,積水比較嚴重,檢查人員發現照明電源采用220伏電壓,且電纜浸泡在水中。電纜一端連接著一個220伏的開關,開關上面連接著兩根電線,還有一根電線沒有通過開關直接連接在電纜上。專家指出存在的問題后,沒想到現場作業人員很快將另一根電線也連接在開關上。這令專家哭笑不得。專家告訴記者,房屋建設工地地下車庫部分區域大量積水,220伏電纜線浸泡在水中,不符合《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標準》第9.2.2條規定,依據《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十條,可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按照規定,每一個開關只能連接一條線路,現場工作人員的‘整改措施’變成了‘一箱三戶’,這是典型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專家告訴記者。
無獨有偶。滕州城建集團建設的龍泉街道梁場區域改造項目,是該市2023年重點項目,也存在“一箱多戶”臨時用電安全問題。其中,一個配電箱的開關上面連接了兩條線路,一條是黑色的電纜線路,一條是黃藍相間的電線線路。
“2023年以來你們企業發生過4起安全生產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今年以來你們公司的車輛有32次違章扣分行為,日常的安全監管是怎么做的?”3月26日上午,巡查組交通消防小組來到位于棗莊市山亭區的棗莊市山通運輸有限公司,專家的詢問讓企業負責人沉默不語。交通違法行為和事故發生后,該單位沒有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企業車輛運行監控室,工作人員正在操作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打開“駕駛員信息”一欄可以看到,駕駛員3月份累計扣分多達41條,違章率接近48.8%,總扣分52分;2名駕駛員的扣分記錄超過了5分。
在棗莊振興物流有限公司,巡查組同樣發現3月以來該公司報警信息多達7194條,其中疲勞駕駛一項多達3000余條。“你作為監控室的負責人,怎么運用這些數據的?”專家詢問道。記者看到,該公司《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和統計分析制度》中明明寫著,“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營運車輛各類交通違法動態信息的處理和統計”,但是對于大量的違章行為,企業管理人員只是一味強調要及時處置,沒有相應的數據匯總和分析,安全制度流于形式。
報警儀表“張冠李戴”
安全距離成了“硬傷”
3月27日下午,巡查組來到青島市李滄區興華路附近的青島同源豐燃氣有限公司。該公司經營范圍為批發、零售液化石油氣、鋼瓶及配件等,場站位于市區一處高坡上面,出租車正在排隊加氣。在加氣站作業區,4輛出租車正在同時加注液化石油氣。再往里走,就是一個液化氣鋼瓶充裝臺,3臺加氣機與4臺裝罐秤背靠背布置,2個充裝站點僅一墻之隔,是一處典型的液化石油氣“站中站”。
“這個氣體報警探頭怎么檢測的是甲烷氣體?”巡查組專家問身邊的場站管理人員,并要求管理人員取來手持式氣體報警儀,檢測氣體濃度。專家不放心,又索取報警儀器的檢測報告,結果依然是甲烷的。經過現場檢查,發現企業使用的氣體報警裝置幾乎全部是用于甲烷檢測報警的。
燃氣安全專家告訴記者,液化石油氣充裝平臺及場站院內共有260余只重瓶、空瓶、待檢瓶,其氣質主要為丙烷、丁烷的混合物,而附近設置的固定式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器檢測氣質卻為“甲烷(天然氣)”,不符合《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我們也不懂這個問題。當初就是讓有關企業上門安裝的,我們以為液化氣充裝站應該安裝什么類型的報警器,安裝企業應該很專業。”企業負責人一臉無奈地說道。
企業液化氣瓶充裝站緊鄰一個閑置倉庫。“由于安全距離不足,我們已經將東側站外倉庫進行長期租賃,并進行閑置處理。”企業有關負責人邊說邊打開倉庫大門。令檢查人員吃驚的是,倉庫內停著三輛家用轎車和三輛裝滿液化氣瓶的皮卡車,50公斤、15公斤鋼瓶以及電子秤還在車上。“你車上有沒有液化氣手持報警測漏儀器?你有危化品運輸證件嗎?”看到一位身穿企業工作服的駕駛員正要將車開走,檢查人員立即上前詢問。倉庫內放置有待充裝鋼瓶60只,該鋼瓶存放區屬于半密閉空間,未設置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器,不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燃氣工程項目規范》的要求。記者看到,倉庫旁邊是一個舊貨市場,各種各樣的設備器械堆積在一起,且人來人往。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第五條,綜合以上問題,判定該場站存在重大事故隱患。
通過現場檢查發現,青島同源豐燃氣有限公司屬于液化石油氣灌裝站與汽車加氣站合建站,場站工藝裝置未按照設計規范要求分開布置,未單獨設置專用的汽車加氣站場所;該站利用灌裝站的消防回車場作為加氣車輛進出口,不符合《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等規范要求;進站加氣的車輛未配置防火星散發的阻火帽,存在火花散發到儲罐生產區內的安全風險。綜上所述,該公司現有的生產工藝布置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就在巡查組檢查的當日下午,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停業整改通知,要求盡快制定整改方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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