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山西大同鬧得沸沸揚揚的“訂婚強奸案”迎來了二審,結果是維持一審判決。此事在網上再次引起廣泛討論。
這個案子的特殊性,或許就體現在訂婚和強奸這兩個詞匯的組合。
時間回到2023年5月1日,這一天,山西大同市陽高縣通過相親認識的27歲席某某和24歲女子吳某某舉行了訂婚宴,雙方簽訂了《訂婚收彩禮協議》,男方當天給女孩一半彩禮和一枚金戒指。
按照當地的習俗,第二天中午,女方宴請了席某某。到目前為止,一切看起來都充滿著喜慶和甜蜜的氛圍,只等著幾個月后婚禮的舉行。
然而,誰也沒有料到,接下來發生的事,上演了一出始料不及的糾紛,更可以說是悲劇。
5月2日下午,兩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陽高縣某小區14層的房子,也就是他們未來的婚房。
兩人在房間里發生了關系,女方控告男方強暴,并且當場報了警,警方介入調查,進入司法程序。于是,就有了接下來的一審和二審。
網上有許多討論,有說彩禮這一社會痛點的,有對判決表示不滿的,當然也有力挺判決的,但也有些討論似乎把訂婚后青年男女發生關系視為理所當然。
在我老家有這樣的風俗,訂婚還不算是結婚,或者說這只是走向結婚的第一步。因此,根據我們那里的傳統風俗,這個時候,女方還是不能住在男方家的,反之也一樣。其實,這也就默認了一點,這個時候兩個人還是不能同房的。
我有個小學同學,訂了婚,還沒舉行婚禮,有一次過節去準丈母家送禮。吃完飯,丈母家里有人說了句客套話,你留下來住一夜吧。他竟然真的留了下來,在丈母家住了一晚。丈母娘雖然嘴上不說,但很生氣,后來這門親事就泡了湯。
在大同這個案件里,女方和男方由熱戀走到訂婚,應該也對婚姻充滿了期待。
但那個女孩應該是很傳統的那種女性,她曾明確向男方表示反對婚前性行為,并說“等結婚后再發生關系”。
而那個男孩子卻有些猴急,可能認為既然都訂了婚,收了彩禮(一半),你就是我的人了,就應該和我發生關系。
所以,他違背女孩(也就是他的未婚妻)的意愿,甚至采取了暴力脅迫手段,強迫女孩和自己發生關系。
這是有證據的。調查人員在現場發現了被拉下的窗簾、被燒過的痕跡等異常情況。而且,女孩身上還留有明顯的傷痕,左右大臂和右手腕都有淤青。那個小伙對女孩動了粗,女孩也有很激烈的反抗。
小區的監控錄像也記錄下了一些關鍵畫面:女方曾逃到13樓并呼救,后被席某某強行拖回房內。
唉,真是為這小伙感到惋惜。她是你的未婚妻。你愛戀她,就應該尊重她。再等幾個月就結婚了,干嘛現在就這么急不可耐,被一時的欲望沖昏了頭腦,干出了傷害未婚妻的事,最終也毀掉了這段本來可以走下去的婚姻。
這個案例也給公眾進行了一次普法?!靶酝狻边@個詞出現在許多報道和評論里。訂婚,不代表就可以行使性權利,尤其是違背女方的“性同意”,強行發生關系。一旦發生這種行為,是要被認定為強奸的。
也就是說,訂婚不等于結婚,更不是同房的開始。訂婚,是結婚的前奏,但和結婚還不是一回事。所以,就不能發生關系的。
猶太人的婚姻風俗,一般有這樣的流程:
結婚之前先有訂婚,這個時候男方會向女方贈送聘禮,標志著兩人關系的正式確立。
然后,再選擇一個日期迎娶新娘,舉行隆重的婚禮?;槎Y上會邀請親友賓客出席婚禮,共同見證這一美好的時刻。當然也少不了喜慶的婚宴。
訂了婚,擇日舉辦了婚禮,在至高者和眾位親友面前締結了婚約,這才算結婚。從此,二人正式成為了夫妻。
其實,我們中國人結婚,也是遵循這樣的流程。只是多了一個開具結婚證書。因為我們作為公民,也要順服世俗政府的權柄,去民政部門開辦結婚證書。
在這個婚前性行為越來越普遍的時代,圣潔、貞潔被藐視。但愿我們能把這樣的圣潔觀念教導給我們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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