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心歡喜奔赴演唱會現場
卻在門禁前碰了壁
此時才驚覺自己上當受騙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如今,廈門演唱會的熱度居高不下
一票難求的情況屢見不鮮
一些不法分子嗅到“商機”
利用歌迷們購票的迫切心理進行詐騙
近期,思明區檢察院辦理
一起演唱會門票詐騙案件
案情回顧
2023年12月起,被告人傅某某注冊了微信小號,將票務人員朋友圈發布的演唱會門票售賣信息,原封不動地搬運到自己朋友圈,把自己偽造成一個長期售賣演唱會門票的“票務經理”。
沒過多久,被害人小胡(化名)和同事小歐(化名)想要購買某明星福州演唱會的門票。這時,小胡想起自己微信好友里有個“票務”,朋友圈里全是出售演唱會門票的信息。
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小胡聯系上傅某某,表示自己和朋友要分別訂購兩張演唱會門票。傅某某一口答應幫忙搶票,小胡隨即支付了500元定金。當演唱會官方平臺第一次開票時,傅某某稱成功幫小胡搶購兩張門票,還將搶票成功的截圖發給小胡。
看到購票成功截圖,小歐心動了,讓小胡將對方微信推給自己,并以3200元的價格,向傅某某購買兩張演唱會門票(包含2張1200元的門票及400元代拍費),并支付了600元定金。
2024年3月,傅某某給小歐發送了帶有其身份信息的搶票成功截圖,并要求支付尾款。小歐當時對截圖的真實性起了疑心,可又舍不得放棄一票難求的門票,猶豫再三,仍支付了尾款。
到了演唱會當天,小胡、小歐滿心歡喜地拿著身份證來到現場,卻被門禁攔下,原來,他們手中的門票根本不存在!此時再聯系傅某某,對方早已失聯,他們才意識到上當受騙。于是,他們前往派出所報案,發現當天還有多名被害人遭遇了類似的詐騙。
檢察履職
思明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間,被告人傅某某將其使用的微信偽造成票務微信,虛構自己系演唱會票務經理,聲稱有渠道獲取演唱會門票,接受購票人員的添加好友申請,并偽造搶票成功的截圖等事實,多次騙取被害人支付購票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近日,思明法院以傅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
在此提醒廣大歌迷,請務必牢記防騙要點:切勿輕信非官方渠道的票販子,警惕 “內部關系” 等虛假說辭,避免使用不明鏈接或二維碼,不要接受 “會議邀請”“屏幕共享”,防止個人信息泄露造成財產損失。如遇無法甄別票務信息來源時,請及時撥打官方熱線或報警求助。
三種常見的騙局套路
大家一定要留意!
1
低價誘惑,付款失聯
騙子在社交平臺發布遠低于官方票價的演唱會門票信息,聲稱因特殊渠道或個人原因能低價出售。當歌迷被低價吸引聯系他們后,對方會以各種理由催促盡快付款,比如“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馬上漲價”等。一旦歌迷付款,便會被拉黑,無法再取得聯系,錢財也打了水漂。
2
預售門票,拖延發貨
騙子自稱有預售門票的特殊渠道,讓歌迷提前付款預訂。之后,他們會以主辦方調整、票務系統故障等借口,不斷拖延門票發貨時間。臨近演唱會,要么繼續編造理由敷衍,要么直接消失,歌迷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
3
刷網評信譽詐騙
犯罪分子仿冒演唱會官方網站或客服,通過發送釣魚鏈接、偽裝客服身份添加歌迷好友等方式,以門票需要二次驗證、支付手續費等為由,誘導歌迷轉賬至指定賬戶。由于鏈接頁面和客服話術與官方極為相似,歌迷稍有不慎就會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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