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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案涉及金額大、欠薪人數多,工人討薪訴求強烈,農民工的切身利益無法得到維護,極易引發不穩定因素。化州市檢察院、化州市公安局和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緊盯重點領域、特殊群體、突出問題開展協作配合,針對農民工強烈的討薪訴求和激動的情緒,及時研判、合理化解勞資糾紛,做到隨時接待、立即答復,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
王冬麗告知工人們辦案進展,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問題解答,疏導他們的情緒和心理癥結,同時加大力度協調聯合人社機構勞動監察部門等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協同履職等平臺,構建綠色通道快速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與聯動協作單位謀劃啟動“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機制。
種種措施施展后,原本焦急不安的農民工們表示愿意等待檢察機關處理,涉信訪風險得到有效化解。
提存保證金保障追討欠薪
其間,王冬麗多次對楊浣耐心地釋法說理,告知其相應的法律后果,向楊浣闡明主動繳付欠薪可以減輕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法律規定,將其下一步主動支付欠薪行為作為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的重要考量因素,督促其及時支付拖欠的工資。原本很強硬的楊浣態度終于緩和下來了,主動交代案件事實并愿配合檢察機關向農民工支付欠薪。
“案結不是終點,事了才是方向,幫農民工追回全部欠薪才是他們急難愁盼的問題。”王冬麗說。
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動的通知》,2024年10月,王冬麗按照文件精神,和當地人社部門溝通協調后,要求楊浣提存25萬元工資保證金到人社部門的指定銀行賬戶,該賬戶專門用作保障支付農民工的被拖欠工資,為下一步追討全部欠薪工資做好準備。
有了保證金提存的基礎,王冬麗及時詢問農民工意見并做好解釋工作。同時與領導商討將辦案重點放在追贓挽損上,主要是希望通過寬緩的手段引導楊浣結清欠薪。
被拖欠的工資到位
綜合楊浣認罪認罰的態度、提存保證金的行為和悔罪表現,化州市檢察院依法對楊浣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要求其在當年年底前務必籌齊資金來支付農民工的工資。
2024年12月4日,化州市委、市政府召開治理欠薪冬季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化州市檢察院作為治理欠薪成員重點單位參與了會議。會議對下一步根治惡意欠薪工作進行了部署,為化州市檢察機關治理欠薪堅定了決心和指明了方向。
為了解資金籌備進度,王冬麗多次聯系楊浣,要求其務必確保每位農民工的工資發放到位。
2024年12月23日至24日,化州市檢察院聯合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化州市總工會召開了工資集中發放會議。一天半時間,62名農民工分批次領回了合計97.89萬元工資。2025年2月28日,化州市檢察院對楊浣作出不起訴決定。
“考慮到農民工追討欠薪的訴求強烈,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基本價值追求,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通過依法履職、綜合履職,使得多起案件最終得到討薪成功結果,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看到農民工露出的笑臉,這是我們最大的心愿。”化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勁說。
辦理此案的同時,化州市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持續開展了“解決農民工煩‘薪’事,守護農民工‘錢袋子’”小專項法律監督工作,積極構建“檢察+公安+人社+工會”多元共治模式機制,推動公安、人社、工會等單位共同完善快速響應、快速辦理的聯動工作機制。從2024年至今,化州市檢察院共為126名勞動者追回拖欠工資金額143萬余元。
來源:《方圓》雜志、化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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