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教育系統關系網絡
偽造興化某高中入學通知書、
繳費通知等文件
興化吳某利用
李某“望子成龍”的焦慮心理
實施詐騙
涉案金額達45000元
構成詐騙罪被判刑
案情簡介
2024年夏,和無數農村家長一樣,望子成龍的老李渴望兒子能接受更加優質的教育。但事與愿違,因發揮失常,小李中考成績并不如人意,不甘心的老李四處求人打聽,想著能不能找點門路,送孩子去城里讀書。老吳無意中從生意伙伴處得知老李的“需求”,負債累累的他嗅到了“商機”。
老吳重新注冊了一個微信號,自導自演一場和市教育局領導的聊天記錄,偽造出能操作入學的假象。老吳不僅虛構了“張總”“劉局”等教育系統領導,還偽造了興化市某高中的入學通知書、繳費通知等文件,并通過女兒小吳的微信收款碼,先后收取老李“打點費”45000元,這些錢最終都被用來償還老吳個人賭債及家庭開支。
案發后,老吳家屬雖然退還了全部贓款,但小李也早已錯過開學時間,身心遭受了雙重傷害。
法院審理
被告人老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教育系統關系網絡,利用家長焦慮心理實施詐騙,數額達45000元,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法官提醒
“關系入學”=法律紅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明確規定,虛構事實騙取財物即構成詐騙。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偽造的聊天記錄、虛構的“領導”身份,已完全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正規渠道才是升學王道,教育部門嚴格執行“陽光招生”政策,任何聲稱“內部名額”“特殊渠道”的行為均涉嫌違法。同時,家長也應通過官方公布的招生政策辦理入學,切勿輕信“潛規則”,以免上當受騙。
教育公平是社會的底線,每個孩子的未來都值得被陽光照耀。當您為孩子前程焦慮時,請記住:真正的教育投資,是為孩子樹立遵紀守法的榜樣,而非尋求法律之外的“捷徑”。
▍文章來源: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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