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沃科技,證券代碼:002564)發布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15日開市起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天沃”變更為“天沃科技”。
投資者代理人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天沃科技涉嫌虛假陳述被處罰,目前受損股民仍可起訴索賠。
案情回溯,2023年12月27日晚,天沃科技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證監會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天沃科技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機電力在 37 個新能源電力工程承包項目的收入確認上存在不實,通過制作虛假的產值確認單虛構或調整項目完工進度,調節項目收入和利潤,導致 2017 年至 2021 年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天沃科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天沃科技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四、天沃科技未及時披露《2022 年年度報告》。
根據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
“我們正在分批代理后續股民索賠?!眳柦÷蓭煴硎?,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17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天沃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盤持有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能否獲賠、賠償多少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17年3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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