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國之大事”
元大都內有一處頗為特殊的園林,里面沒有宮殿等建筑,也沒有什么額外的布置,只有松柏莊嚴而靜穆地等待著來客。園門外看守的士兵一絲不茍,他們只在每年的特殊日期打開大門,迎接高官、薩滿神婆以及幾位婦人。到了這樣的日子,園子里依然極為安靜,只聽得薩滿口中念念有詞。稍過一會兒,一陣煙氣從地上的坑中飄起,散在空中,越過圍墻。士兵很熟悉那種味道:那是馬肉與羊肉的香味。但是他們必須站好崗,保護神圣的儀式不受打擾,只能忍住口水,抑制自己腸胃的沖動。
園林里的人們所做的,就是蒙元的“燒飯”祭祀儀式。燒飯是一種在北方草原民族盛行的傳統祭祀儀式,將供給祖宗的飯食、祭品加以焚燒,以敬饗祖宗。南宋葉隆禮撰寫的《契丹國志·建官制度》云:“筑臺高丈余,以盆焚酒食,謂之燒飯。”宋朝宇文懋昭所撰《大金國志》中也記載,女真人“親友死,則以刀剺額,血淚交下,謂之送血淚。死者埋之而無棺槨。貴者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之。其祀祭飲食之物盡焚之,謂之燒飯”。
燒飯祭祖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管理、操作,這個機構就是“火室”。火室本指一種房子,忽必烈建立元朝以后,火室成為隨帝位代代傳承的斡耳朵的一種。
元代畫家劉貫道《元世祖出獵圖》(局部)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出土元墓壁畫畫中丈夫著右衽,體現了中原習俗對蒙古人的影響夫人著左衽,乃是蒙古女性從部落時期到帝國時期持續的著裝特色
斡耳朵本意是宮帳,后衍生為后宮制度;今日鄂爾多斯這一地名即來源于“斡耳朵”這個詞。在復雜的斡耳朵制度中,火室的職責相對專門,僅掌管歷代先帝的燒飯祭祀。元朝定都大都后,火室就設在大都城內。
據《元史·祭祀志》記載,每年九月和十二月十六日以后,在火室舉行燒飯儀式。舉行儀式時使用一匹馬、三頭羊以及馬湩(馬奶酒)和其他各種酒醴,此外還有紅織金幣和裹絹各三匹。祭祀時,通常由蒙古高官一名、蒙古巫師一名主持,而火室中的后妃進行實操:首先在地上挖一個坑專門用來燒肉,燒時澆上馬湩、酒醴雜燒,一邊燒飯,一邊呼喊歷代先帝的御名,邀請他們來享用。一年之中除了《元史》記載的大都的兩次祭祖外,火室還要隨元朝皇帝巡游,在其他都城舉行燒飯儀式;在先帝過世的前三年,還要在帝陵周圍每日燒飯一次。時至今日, 蒙古許多地區還有燒飯祭祖的傳統習俗。
燒飯是元朝保留下來的先祖祭祀儀式,和漢地的祖先祭祀迥然有別。事實上,《元史·祭祀志》專門有一節講“國俗舊禮”,講述元代那些頗具蒙古本族特色的祭祀行為,如六月祭天、燒飯、射草狗等等,自成體系,而與漢地傳統的郊祀風俗相區別。從祭祀內容上看,蒙元的這些舊禮和漢人傳統認知中的“太牢”“少牢”之禮相比有很大不同,不僅沒有使用豬、牛,最高等級的祭祀所用犧牲還往往替換為馬,酒也多用馬奶酒這樣的民族飲品。
事實上,蒙古貴族并未想過將蒙古與中原的祭祀禮儀融合為一個整體,更沒有想過將之推廣到全國。相反,他們制定了嚴格的蒙漢之分,將蒙古人的祭祀禮儀置于漢人的祭祀禮儀之上,試圖通過這樣的方式在思想系統上保持優勢地位。忽必烈強調國俗舊禮“皇族之外,無得而與”,限制外族人的參與。禮官們在制定禮法制度時,想要參考前朝制度,一位博士提出在中原傳統的“三獻禮”(祭祀時三次獻酒)之外,增添蒙古的一獻:“若割肉,奠葡萄酒、馬湩,別撰樂章,是又成一獻也。”還有一位博士直接抨擊漢人的“攝祀大禮”讓人一整天都站著, 真是毫無意義;而“燔膋膟”這一烤肉、燒獸油的祭祀儀式,與蒙古通行的燒飯儀式完美吻合,所以“不可廢”。
盡管元朝是少數民族統治的王朝,但從祭祀禮儀不難看出元朝統治者對漢化的警惕性很高;而由于蒙古貴族將食俗、祭祀禮儀嚴格限于本族之中,其對漢人的實際影響也很有限。元朝朝廷對于民族文化融合的態度,由祭祀、飲食中可見一斑——這或許能幫助我們理解,在元朝覆滅之后,明朝的祭祀、飲食乃至整個文化系統中,為什么缺少蒙古人留下的痕跡。
“海禁”下的對外貿易
元朝統治者雖然對于中原文化始終心懷隔閡,但是特別鼓勵海外貿易。他們繼承了兩宋與遼、金、西夏的海陸交通網絡,并將國際交往和國際貿易推向了一個高峰,不僅派遣亦黑迷失和楊庭璧等官員訪問蘇門答臘、印度和斯里蘭卡,而且鼓勵商人出海貿易。當時的中國造船和航海技術都領先世界,不僅船只規模龐大,而且航程遙遠,可以抵達波斯灣、紅海,乃至地中海,將中國的糧食、瓷器、漆器和絲綢帶到了沿路各國。他們也鼓勵國際商人來華貿易,大量印度、波斯、阿拉伯商人因此得以進出廣州和泉州,帶來香料、珠寶、象牙和犀角。除此之外,馬可·波羅和伊本·白圖泰等歐洲和北非旅行家來到中國旅行。他們撰寫的游記讓阿拉伯人和歐洲人認識了富饒而繁榮的遠東國家,激發了達·伽馬和哥倫布等歐洲探險家前往遠東尋求財富的沖動。
受權刊發,節選自《吃的中國史》,張良仁 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 北京貝貝特 2025年4月。
明朝對于海外貿易的政策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行文至此,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明朝初年制定的所謂“片板不得下海”的海禁政策,對與周邊的朝鮮、日本、越南等國家的朝貢貿易也有嚴格的限制。因此在明代初期,大量外來消費品是通過鄭和下西洋或朝貢貿易輸入中國的。
永樂三年(1405),明成祖遣心腹鄭和率船隊遠赴“西洋”,開啟了一場長達二十余年的航海偉業。直到宣德八年(1433),鄭和率大明船隊先后七次出海,足跡遍布東南亞、南亞和西亞諸國,最遠處曾抵達非洲東海岸,達到了中國古代航海史和中外交流史的高峰。船隊攜帶中國的茶葉、瓷器、絲綢等眾多中國產品周游沿路各地,和當地居民互通有無。鄭和的船隊不僅帶了大量商品厚贈各國,也和各國進行貿易。船隊回航時所帶的物品多為各種珍寶,當然也有胡椒、椰子、蘇木等食物原料。船隊以滿剌加和蘇門答剌為中轉地,還在中轉地建造倉庫,用來儲存錢糧、禮物和商品。跟隨鄭和三次下西洋的翻譯官馬歡,在其著作《瀛涯勝覽》中記載:
中國寶船到彼(滿剌加,引者注),則立排柵,城垣設四門更鼓樓,夜則提鈴巡警。內又立重柵小城,蓋造庫藏倉廒,一應錢糧頓在其內。去各國船只回到此處取齊,打整番貨,裝載船內, 等候南風正順,于五月中旬開洋回還。其國王亦自采辦方物,挈妻子,帶領頭目駕船跟隨寶船赴闕進貢。
鄭和的船隊通過貿易得到了大量物品,比如印度半島的柯枝國(位于今印度西南)所產的胡椒,溜山國(位于今馬爾代夫)的龍涎香、椰子。然而,因為船隊的貿易看重更具價值、更稀奇的貨物,所以鄭和沿路搜羅的“明月之珠、鴉鶻之石、沉南龍速之香、麟獅孔翠之奇、梅腦薇露之珍、珊瑚瑤琨之美”,都是宮廷奢侈品。總體而言,這類奢侈品的使用和消費對中國百姓生活的影響相對有限。
盡管如此,鄭和的遠航對古代中外物質文化交流仍有非凡的意義。可惜由于成本高昂,宣德八年明朝就叫停了下西洋。直到七十多年后的正德年間(1506—1521),明朝終于稍微放開了私人貿易的限制,對一些來華的外洋商船,如來自泰國、馬六甲的船只,按照貨物價值征收相應的商稅。
明朝茅元儀編《武備志》所載《鄭和航海圖》(局部)
嘉靖年間為了嚴防倭寇,朝廷又重新收緊了海禁政策。其間明朝隨國內外形勢的變化而交替采取弛、禁政策,但仍然對航海業的發展造成了不小的阻礙。最終,明代一度領先世界的中國造船和航海技術逐漸落伍于歐洲。在 15、16世紀之交,以歐洲為主導的大航海時代到來,葡萄牙、西班牙、荷蘭和英國等西歐國家先后建立了海上霸權,成為歐洲的資本、物產、人員交流中心;它們開辟的航線將美洲新大陸、西歐、非洲、亞洲聯系在了一起。世界性的航海運動大勢,也不可避免地將明朝拖入了更具“世界性”的國際貿易和文化往來中,來自域外的知識和物產或主動或被動地進入了明朝人的生活。
自元至明,中國和海外各國交換的產品豐富多樣,影響深遠。除了經濟史學家看重的美洲白銀之外,這一時期活躍的海外貿易帶來的物產大交換深刻地改變了中國和世界的飲食文化。茶葉、瓷器、白糖、柑橘、櫻桃等中國產品不斷對外輸出;番薯、玉米、馬鈴薯、煙草、向日葵等外來農作物紛紛傳入。各種物資貿易往來不絕,蔚為大觀。明朝的絲、瓷、茶和糖作為大宗商品活躍在海洋貿易中,成了在微茫煙波之中連接世界的重要紐帶。
季羨林先生的巨著《糖史》為我們梳理了中國糖業的發展脈絡。中國從上古時期開始制作麥芽糖,戰國時期種植甘蔗,制作蔗漿;大約從南北朝時期開始,人們采用曝曬的方法制作黏稠的蔗餳。這種蔗餳可以進一步做成半干的糖塊,呈紫紅色,因其形色似石,所以得名“石蜜”。受自然條件所限,本土石蜜脫水不夠徹底,顏色不夠白,質量和色澤不如西域石蜜。唐太宗派人到摩揭陀取經以后,中國蔗糖的質量有所提高,“色味愈西域遠甚”。唐高宗又派人從印度請來制糖專家,制成了顏色較淺的精沙粒糖。到了唐玄宗在位期間(712—756),中國已能生產砂糖和冰糖,產品開始遠銷日本、波斯、羅馬等地。北宋時期,四川糖坊造出了一種細膩、潔白的糖霜。蘇軾有詩云:“冰盤薦琥珀,何似糖霜美。”與此同時,一些阿拉伯人將先進的制糖工藝帶到了福州,也提高了中國白糖的質量和產量。馬可·波羅說,福州人能夠大量制造“非常白的糖”,產量可觀。
《天工開物》中描述的糖車
進入元明時期,中國的糖業水平已經處于世界領先地位。明末宋應星撰寫的《天工開物》中專門有一章《甘嗜》,講解了從種植甘蔗到 制糖的全流程。而李時珍撰寫的《本草綱目》描述了種類繁多的蔗糖,“清者為蔗餳,凝結有沙者為沙糖,漆甕造成,如石、如霜、如冰者, 為石蜜,為糖霜,為冰糖也”。糖業的繁榮甚至為國家提供了新的稅收。馬可·波羅在提及元朝的稅收時,說到了“百取三點三三”的糖稅。民間文化也有了糖的位置。在《西游記》里豬八戒對妖精說:“曾著賣糖 君子哄,到今不信口甜人。”《天工開物》還特意列出了需要特殊模具的“獸糖”,即動物形狀的糖果,一般供大型宴會使用。
糖類也是百姓的消費品。明朝遺民屈大均的《廣東新語》描述當時的產糖大省廣東遍布各類制糖作坊。這些制糖的作坊叫做“寮”,以糖為生的人叫做“糖戶”,城市里的專賣店叫做“糖房”,韶關至今還有地名叫糖寮村。其間既有家庭小規模地種植甘蔗且兼職產糖,也有專門經營糖業以謀取利潤的商家,形成了完整的生產、加工、銷售產業鏈,為蔗糖的普及和出口創造了條件。
蔗糖外銷的規模在元明時期繼續擴大。萬歷末年,日本開始從中國進口白砂糖與紅糖(日文稱“黑糖”)。與此同時,中國的糖也進入了歐洲人的視野。福建所產的糖出口到了荷屬巴達維亞(今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并在整個荷屬東印度群島銷售。據《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1637年,一個英國船隊到達廣州,該船隊的凱瑟琳號返航時,帶回從中國購買的糖12086擔(此處可能指白砂糖)、冰糖500擔。
伴隨著糖的出口,制糖技術的流傳也同步進行。16世紀末17世紀初,日本人直川智漂流到福建,逗留了一年后回國。他在福建學會了制作紅糖的技術并將其在九州島上推廣。稍晚的天啟三年(1623),琉球大臣儀間真常也派人前往福建,為當時的琉球王國引入了紅糖制作技術。據季羨林先生考證,在孟加拉語及其他幾種印度語言中,白糖“cīnī”一詞與當地對中國的稱呼同源,這意味著在千年之后,中國糖及其制糖技術反哺了印度。
除去瓷器、絲綢和蔗糖,通過陸上和海上絲綢之路走向世界的中國產品還有茶葉。飲茶在唐朝流行開來以后,中國茶葉逐漸走向了周邊民族及國家。宋、元、明朝繼續推行茶葉貿易。宋朝和明朝利用游牧民族對于茶葉的剛性需求(能夠改善肉食為主的膳食結構),把茶葉當作戰略物資,實行官府專賣制度,控制茶葉貿易,以達到“以茶制夷”的目的。
13世紀以后,茶葉隨著蒙古人的征戰擴散到印度次大陸、安納托利亞、伊朗高原和阿拉伯半島,而阿拉伯商人又把茶葉帶到了歐洲。不過中國茶葉的外銷高峰是在大航海時代才到來。明朝萬歷三十四、三十五年(1606—1607),荷蘭東印度公司前往澳門販運茶葉。雖然葡萄牙在16世紀初就已經開始販運中國茶葉,但是中國茶葉對歐洲的大規模外銷,是被荷蘭東印度公司促成的。1637年,阿姆斯特丹的東印度公司十七人董事會特意發布指令,要求公司船隊的所有船只都應攜帶一些罐裝的中國茶和日本茶。當然,在17世紀初的荷蘭,由于進口數量少,只有少數上層人物可以享用中國茶葉。到了17世紀下半葉,隨著茶葉貿易的擴大,飲茶逐漸風靡荷蘭的各個階層。
17世紀和18世紀初是荷蘭壟斷茶葉貿易的年代,到1795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打敗荷蘭,奪過了茶葉貿易壟斷權。它把茶葉銷售到了英國本土和歐洲各國,乃至西歐國家在美洲的殖民地。在英國人的心目中,茶葉成了“綠色黃金”,這項貿易不僅給東印度公司帶來了巨額利潤,也給英國政府帶來了巨額稅收;茶稅曾達到平均每年330萬英鎊,提供了英國國庫總收入的十分之一。與其他歐洲人不同,英國人尤其熱衷于飲茶,茶葉不僅令上流社會傾倒,也在各個階層收獲了廣大的受眾。到 19世紀,在貝德福德公爵夫人的帶動下,英國貴族階層的下午茶文化開始形成。下午四點前后,貴婦淑女們換上精美的長裙, 戴上手套和帽子,相聚在某一家的客廳,喝茶吃點心聊天。由于英國社會對于茶葉的需求龐大,為了降低成本,從19世紀上半葉開始,東印度公司開始派遣植物學家到中國搜集優質茶樹種和茶籽,招聘茶工, 然后在印度和斯里蘭卡種植茶樹,建造茶廠。從此,中國的茶葉產業逐漸擴散到了海外各地。
新大陸作物的輸入
隨著海禁的松弛,中國在不斷對外輸出飲食文化的同時,也在不斷引進海外的新作物、新產品。明代百姓繼續努力種植傳統的稻、麥、粟等作物,新大陸的“遠方來客”也進入了中國的土地。它們與那些經由絲綢之路或其他途徑傳入漢魏、唐宋的“先輩”類似,在名字里往往帶有“番”“胡”的字樣。這些新來的作物不僅大大豐富了中國人的飲食結構,而且起到了賑災救荒的作用。它們不是西方使節帶來給皇帝高官賞玩的奇珍異寶,而是在全球范圍的“哥倫布大交換”中,先由西班牙探險家從美洲帶到歐洲,再由歐洲人帶到亞洲各國的。隨后它們又從亞洲各國來到中國,開創了自己的故事,也給中國人留下了深刻的歷史記憶。
給當時的中國百姓,尤其是東南沿海一帶留下深刻印象的新大陸作物是番薯。番薯在中國的出現,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代萬歷年間。明代福建巡撫金學曾在《海外新傳七則》中詳細介紹了番薯的性味、功用,稱其因為從外番傳入,所以叫番薯。明末大學者徐光啟更是在他的《農政全書》(1628 年刊印)中繪聲繪色地講述了番薯傳入中國的一段傳奇: 有一個福建人在海外見到番薯大為驚訝,深感其用處可觀,遂決定將其帶回國內。可是當地禁止這種高產作物外傳,所以此人就將番薯藤纏在船舶的纜繩上帶回福建。
《農政全書》記載番薯的片段(右側)
番薯遂在福建、廣東推廣種植。刊行于乾隆三十年(1765)的孤本文獻《金薯傳習錄》記載了福建長樂人陳振龍僑居呂宋,后來引種番薯于中國的故事,側面驗證了徐光啟記載的真實性。
明末謝肇淛撰寫的《五雜組》有如下記載:
百谷之外有可以當谷者,芋也,薯蕷也。而閩中有番薯,似山藥而肥白過之,種沙地中,易生而極蕃衍。饑饉之歲,民多賴以全活。此物北方亦可種也。
百姓依靠番薯渡過饑荒歲月的說辭并非夸張,而是真實的歷史事件。萬歷二十一年(1593)福建遭遇大旱災,糧食歉收,陳振龍與兒子陳經綸向福建巡撫金學曾推薦了這種表皮呈朱紅色的番薯。金學曾讓陳氏父子先試種,成功后便下令推廣種植,使得番薯在閩地得以迅速傳播。
陳振龍攜帶番薯回到福建長樂時,同船人也有向陳氏求要種子的, 這位乘客的種子被種植在泉州下轄的晉江。爾后福建、廣東、臺灣等地的方志都有引入番薯的記載。無論這些記載真偽如何,可以確定的是: 其一,番薯來自東南亞的呂宋、蘇祿等國,這離不開將番薯從美洲帶到菲律賓的西班牙人。其二,番薯進入中國純屬民間行為,是中國人與南洋自發交流的反映。
番薯在明代后期生根于中國沿海,明人很快就意識到番薯耐旱、高產、易于種植的特點,使得番薯能夠在激烈的農作物競爭中脫穎而出, 開始向中國內地傳播。祖居松江府(今上海松江)的徐光啟正是在這樣的過程中認識和研究番薯,并在萬歷三十八年(1610)的江南旱災后將其引入江南地區的。但受限于當時種子的過冬儲存技術,番薯始終沒有向氣候寒冷的中國北方大面積擴散。到了乾隆年間,番薯才擴展到西北、東北等地區。乾隆晚期還曾下詔各省栽種番薯來解決民間糧食不足的問題。自此以后番薯作為輔助糧食走向全國,成為通行全國的重要作物。
玉米這種主要糧食作物也來自新大陸,最早在墨西哥馴化,后來傳播到中美洲各地。哥倫布在登陸美洲時發現了它,隨后玉米被帶回歐洲, 很快在本土普及,進而傳播到非洲。它與番薯一樣,適應力很強,可以種在貧瘠、干旱、寒冷的地方,而且生長快、產量高,還不用經常照料。
利瑪竇與徐光啟像,耶穌會會士阿塔納修斯·基歇爾(Athanasius Kircher) 繪制,載于其著作《中國圖說》。右側為徐光啟,上方寫有徐光啟的姓名以及教名“保祿”與號“玄扈”
最早提到玉米的歷史文獻是明朝嘉靖三十年(1551)刊印的河南《襄城縣志》。四年以后,云南土司將玉米作為貢品送到北京。這樣看來,玉米在此之前就已經傳入中國了。玉米的傳入途徑眾說紛紜,或說與番薯一樣經由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的中轉,從中國東南沿海進入內地。據葡萄牙傳教士馬丁·德·拉達(Martín de Rada)的記載,萬歷三年(1575)廈門就有人種植玉米了。另說玉米經過西北陸路進入中國西北,甘肅的地方志《華亭縣志》(1560 年)稱玉米為“番麥”“西天麥”。而《肅鎮志》(1586 年)則將玉米稱為“回回大麥”,意指玉米是經由伊斯蘭世界傳入的。或說經過印度與中南半島,再通過西南陸路進入中國的云貴川,西南地區的眾多方言至今仍稱玉米為“玉麥”。當然, 玉米傳入中國的路徑未必單一,明朝廣大的疆域為新大陸作物的傳入提供了太多可能。《本草綱目》記載玉蜀黍“種出西土,種者亦罕”,《農政全書》在提到玉米時,也只是說“蓋亦從他方得種”,沒有確指真正的傳入地在哪里。
雖然玉米引入于明代中葉,但玉米的普及并非發生于明代。明代的一些小說如《金瓶梅詞話》提到玉米可以磨成面,做成“玉米面玫瑰果餡蒸餅兒”和“玉米面鵝油蒸餅兒”,似乎還是一種稀奇的吃食。到了清中葉的乾隆、嘉慶年間,玉米才成為一種廣泛種植的作物。中國人口在雍正時期就開始激增,到乾隆六年(1741)已達1.43億人。為了解決人口膨脹帶來的耕地短缺問題,乾隆七年(1742)以后清朝“弛禁”,鼓勵農民開墾山地,而且免收開墾者的土地稅。這些措施迅速推動了中國山地的開發,而耐旱、易種的番薯和玉米也很快在中國傳播開來。
辣椒也是一種在明朝傳入我國的新大陸作物。現代人鐘愛的香辣、麻辣食品并非“古已有之”,明朝以前的先民無法品嘗到類似的味道。辣椒最早馴化于墨西哥,伴隨著哥倫布對新大陸的發現被帶回歐洲。在明代進入中國后,辣椒慢慢普及到全國各地的餐桌,五味中的“辛”才逐漸為“辣”所取代。至今在中國四川、云南還稱辣椒為“海椒”,福建、海南等地則稱其為“番椒”,都點明了該作物的外來屬性。
中國最早關于辣椒的描述,見于萬歷年間杭州人高濂撰著的《遵生八箋》:“番椒,叢生,白花,子儼禿筆頭,味辣色紅,甚可觀。”明代崇禎年間刊刻的《食物本草》也記載辣椒“木本低小,人植盆中以作玩好”,也就是說當時人們是把它當作觀賞植物來看的。但是,明末天啟年間山東王象晉編撰的《群芳譜》則將辣椒列入了蔬菜中。這些早期史料表明,東部沿海地區的人們已經認識和利用辣椒了,不過做法不同。另有一些說法認為辣椒可能經絲綢之路傳入中國西北,故稱“秦椒”,或是經東南亞海路傳入南方。
不過,中國目前可以見到的最早食用辣椒的記載,是康熙六十年(1721)編成的《思州府志》,書中記載“海椒,俗名辣火,土苗用以代鹽”。類似的說法見于乾隆年間編纂的《貴州通志·物產》。這說明食用辣椒始于貴州,而人們食用辣椒是因為缺鹽。在道光和同治年間,關于食用辣椒的史料有所增加,類似的記載大量出現于 19 世紀,說明食用辣椒的習慣已經擴散到全國。不過,我們熟悉的無辣不歡的湘菜和川菜要到 19 世紀后期才形成。此時距離辣椒進入中國已有兩百余年了。
此外還有很多來自新大陸的作物,包括南瓜、番茄、花生、馬鈴薯、葵花籽(向日葵)等等,大抵在明朝中后期至清朝中期傳入中國。這些新大陸來客在華的傳播路徑都是模糊而復雜的,從它們的出現、種植、傳播,到最終進入大眾的餐桌,都要經歷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常常跨越明代后期到清中葉的時段。
無一例外的是,這些作物出現在中國文獻中的時段高度重合在明末的嘉靖至萬歷年間。這充分說明在海禁政策松弛之后,明代中國和世界經濟往來較為頻繁。在這段時期,明人移居海外的情況也開始增多,以至于《明史》記載“閩人以其地(呂宋國,引者注)近且饒富,商販者至數萬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長子孫”。
隨著上述新大陸作物的引入和擴散,我國的人口、糧食、經濟、文化、飲食活動也發生了變化。這些較易種植與培育的新大陸作物,刺激了我國先民對貧瘠山地的開發,改變了中國以稻、麥、粟等傳統糧食作物為主的農業格局,豐富了人們的糧食結構,緩解了中國東南沿海一帶人多地少的糧荒問題。在渡過了明末清初的寒冷氣候與戰亂時期之后, 這些新大陸作物得以再次蓬勃發展,為清朝康雍乾盛世的人口增長提供了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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