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收拾抽屜,一張燙金請柬從舊相冊里滑出來。
"林小夏&陳默 2025年5月8日",右下角鉛筆小字:"阿棠一定要來"。
我盯著手機通訊錄里那個被拉黑的號碼,想起三年前的深夜。
那天我推開她畫室的門,松節油混著鉛筆灰的氣味嗆得人鼻子發酸。她蜷在破轉椅上,畫紙鋪了滿地——全是未完成的Q版小貓,右下角標著"接稿20元/張"。
"小夏,你這算什么?"我把手里的《新媒體運營入門》拍在畫架上,"上個月你給兒童雜志畫插圖才賺800,夠交房租嗎?"
她捏著鉛筆的手指發白,筆尖在畫紙上戳出個洞:"我喜歡畫這些...慢慢來總會好的。"
"喜歡能當飯吃?"我拔高聲音,"上周你發燒,房東催租電話打我這兒三次!"
她突然站起來,圍裙上的藍顏料蹭到我外套:"你根本不懂,我畫的每只貓都有名字,有主人的故事..."
后來的事像快進的錄像帶。她開始不接我電話,微信對話框停在"下周來我家吃飯",三天后顯示"對方已開啟朋友驗證"。
我賭氣沒再加她,直到請柬寄到。
婚禮現場,我躲在角落看她穿白紗敬酒。輪到新郎陳默說話時,他舉起個木盒子:"這是小夏偷偷畫了三年的繪本,叫《阿棠和小貓的100個故事》。"
投影儀亮起,第一頁是扎馬尾的女生蹲在巷口,懷里抱著團橘色毛球——那是我們大學時撿的流浪貓,我給它起名"毛團"。
第二頁:女生舉著簡歷跑招聘會,小貓蹲在肩頭說"阿棠加油";第三頁:女生在出租屋給發燒的朋友喂藥,小貓蜷在床頭打哈欠;最后一頁是今天的婚禮,小貓變成穿西裝的卡通人,舉著牌子寫"謝謝阿棠,讓我敢畫自己的故事"。
"小夏說,"陳默笑著看她,"當初你勸她找穩定工作,她以為你嫌她沒出息。可后來整理舊物,發現你塞在她畫夾里的紙條——'畫不下去就找我,房租我先墊三個月'。"
我摸出口袋里皺巴巴的紙條,那是三年前我趁她不注意塞的,早忘了。
小夏突然朝我跑來,白紗掃過滿地氣球。她眼睛紅紅的,像當年我們蹲在巷口等毛團吃飯時那樣:"阿棠,我刪你好友那天,把你送的《運營書》翻了整夜。其實我早投了少兒出版社,只是...只是怕你說我沒聽勸。"
她手腕上系著根褪色的藍頭繩——那是我大學時送的,和她圍裙上的藍顏料一個色。
現在我才懂,那些被我催著"走大路"的日子里,她早把我的擔心和鼓勵,一筆一筆畫進了小貓的眼睛里。
原來最好的友情不是拽著對方跑,而是當她回頭時,能看見你站在原地,手里還攥著沒說出口的"我陪你"。
聲明:作品含有虛構演繹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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