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桂林4月29日電(莫偉雯 陳娟)4月29日,廣西桂林市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5月1日起,《桂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文明行為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正式施行。
《決定》共十四條,圍繞政府及部門職責、公民行為規范、旅游服務規范、監督保障機制等,從七個維度構建文明建設體系。在強化政府責任方面,要求市、縣(市、區)政府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推行“責任區管理”制度,確保文明建設責任層層落實;規范公民行為方面,對公共場所秩序、綠色生活、文明出行等提出具體要求,如禁止赤胸裸背,騎行需佩戴頭盔,踐行“光盤行動”等;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方面,要求旅游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導游講解要注重文化內涵,景區需完善便民設施;同時明確游客愛護公共設施、理性維權等責任,鼓勵市民爭當城市形象大使,積極宣傳桂林文化。
此外,《決定》還提出完善智慧旅游平臺、優化基礎設施等服務保障措施,并建立治理清單,通過媒體宣傳與曝光,營造崇德向善氛圍。
為確保《決定》有效落地,桂林市推出全方位貫徹落實舉措。在學習層面,落實普法責任制,將《決定》納入年度普法清單,各單位組織多樣學習培訓,確保相關人員學懂弄通;宣傳上,制定方案開展進機關、企業、學校等“五進”活動,制作公益廣告,借助多渠道擴大法規知曉度;實施過程中,明確屬地管理原則,劃定責任區并公布責任人,建立“多部門聯動+社會共治”監督體系,鼓勵市民、游客投訴舉報不文明行為,同時制定配套政策,健全獎懲機制,對履職不力單位通報批評,對表現突出者予以褒獎。
《決定》的出臺標志著桂林在推進世界級旅游城市建設進程中邁出關鍵的一步。隨著《決定》的頒布實施,桂林將持續優化城市形象,提升游客滿意度,讓“山水+文明”的城市品牌更加熠熠生輝,為世界級旅游城市建設注入強勁法治動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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