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6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莊如順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而被押上審判臺。
此時,他想起與賴昌星的最后一次通話:“我已經被懷疑了,你走吧,走得越遠越好!”
那時他想,只要賴昌星走了,自己的問題就不會暴露。
但是,現在看來,那只能是幻想!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從事公安工作近二十年的莊如順現在才徹底弄懂了他耳熟能詳的這八個字。
1999年8月10日晚,“4·20”專案組根據可靠情報獲悉,廈門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非法入境,潛回廈門,專案組領導果斷下令對其實施抓捕。
幾十名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于11日凌晨在廈門組織了大規模的抓捕行動,但賴昌星再次逃脫。
此后,公安機關又在福建省沿海一帶組織抓捕,但仍未見賴昌星的蹤影。
專案工作繼6月20日進駐受挫后再次經受大的挫折。
抓捕行動失敗的消息傳到北京,8月11日一大早,專案組領導立即會同有關部門對抓捕行動進行了回顧,確信出現了泄密問題。
辦案人員立即對泄密問題展開調查,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賴昌星通話資料發現,自中央決定對賴昌星走私問題進行調查以來,有人多次與賴昌星聯系,為其通風報信。
就在11日凌晨抓捕行動開始后,還有人與賴昌星進行了長時間的通話,為賴昌星分析當時的形勢,告訴他公安系統抓捕的一些基本的方法,并與賴昌星約定,出逃成功后再通話聯系。
經過認真分析發現,此人熟悉公安工作,是公安系統的人,而且姓莊。
經向各方面了解,確定此人就是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
8月12日一大早,專案組立即將此情況匯報中央,中央決定,立即對莊如順進行審查。
下午4點,海關總署副署長牟新生和監察部副部長干以勝帶領辦案人員飛抵福州。
在向福建省委、省紀委、省公安廳的主要領導通報了情況后,辦案人員當晚便對莊如順進行審查。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莊如順只好承認了自己多次與賴昌星通話,為其通風報信,出謀劃策的情況。
但當辦案人員繼續對其進行訊問,想搞清楚賴昌星的去向時,莊如順卻緘口不語。
問急了,他便要起無賴:“你們要讓我找賴昌星,那么把賴昌星的電話給我,我給他打個電話。”
審問一直持續到凌晨5點多鐘,沒有取得更大進展。
此后,辦案人員對莊如順為賴昌星通風報信的情況進一步展開調查,其情節令人難以想象。
1999年6月前,賴昌星在聞知中央要對其進行調查的消息后,便與莊如順聯系,串通莊如順探聽專案組的有關信息。
莊如順利用他公安廳副廳長的身份獲取有關信息后,都及時通報賴昌星。
6月份專案組策略性撤退后,莊如順在得知專案組懷疑發生泄密事件,并進行了秘密調查后,日感與賴昌星明目張膽地通話潛在的巨大危險,便對賴昌星說:“你打到我這個公家給配的手機上不安全。”
賴昌星自然心領神會,提出讓他在福州的聯系人與莊如順聯系,但因莊如順與這個聯系人不認識,他仍不放心,沒有同意。
賴昌星就提出為莊如順提供一個手機SIM卡專用。心存僥幸的莊如順以為這樣就安全了,便欣然應允。不久,賴昌星就派人把這個電話卡送到了莊如順的手中。
為安全起見,平時莊如順根本不把這個卡放在手機中,只是要與賴昌星聯系時才將其裝在手機上,其用心可謂良苦。
從此,莊如順便繼續四處打探消息,并及時告訴賴昌星,還為賴昌星分析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兩人先后通話達二十多次。
在通話中,莊如順告訴賴昌星,這個案子是由中央直接部署,并把專案組6月20日如何到達福建準備查處的情況也悉數告訴了賴昌星。
8月11日8時,賴昌星逃出廈門后,又撥通了莊如順的電話。
此時,莊如順已得知廈門市公安局對其抓捕未果的情況。
看著響個不停的電話,莊如順猶豫了,直到電話停止了呼叫也沒敢碰一下。
他害怕了,想到了放棄。
8時21分,賴昌星的電話又打過來了。
終于,僥幸戰勝了理智,莊如順拿起了電話,把抓捕的有關情況告訴了賴昌星,并為賴昌星分析了當時的形勢。
同日11時半,他再次與賴昌星通話,開始指使賴昌星出逃。
他告訴賴昌星:“不可給任何人打有線電話,不可打熟悉的電話,如果有人與你聯系,叫你去什么地方,不管他怎么說,都不要理他,把手機關掉。”
此外,他還為賴昌星分析了公安機關可能采取的抓捕措施。
8月12日凌晨1時,莊如順又一次與賴昌星通話,極力勸說賴昌星盡快出逃,而且一定要有把握,不要被抓到。
還告訴賴昌星,走海線要注意,福建有布控,廣東還不知道,一旦到達安全地方,要打個電話相告。
同日12時,賴昌星逃到香港后立即給莊如順通報。
莊如順聽后長長嘆了一口氣,他告訴賴昌星:自己已被注意,以后不能再用這個電話聯系,要聯系,就用公用電話。
就是在這次通話中,在得知自己已被注意的情況下,莊如順頗有“壯烈”感地告訴賴昌星:“我已被注意了,你趕快走吧!香港也不安全,你走得越遠越好!”
這次通話一完,莊如順就把賴昌星送的這個電話卡掰碎扔進了垃圾箱中,以掩蓋自己的罪行。
賴昌星的出逃和莊如順的沉默,并沒有阻擋辦案人員前進的腳步。
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辦案人員連續作戰,勢如破竹,沖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設置的種種障礙,使全案最終水落石出。
莊如順與賴昌星長期勾結,為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提供幫助,并收受賴昌星巨額賄賂、濫用職權的犯罪事實也最終暴露出來。
賴昌星與莊如順認識的過程要追溯到1989年。
那時,年輕的莊如順從省公安廳下派到石獅市公安局任政委兼副局長。
而賴昌星正在石獅與人合伙開辦了一家服裝廠,并以此為掩護進行走私犯罪活動。
素來擅長投機鉆營的賴昌星經人介紹在飯桌上認識了莊如順。
從此,賴昌星極盡巴結之能事,與同自己年齡相仿的莊如順成為好朋友。
此后,莊如順不斷升遷,先后出任福建省交警總隊副總隊長、福建省公安廳對外聯絡辦公室主任、漳州市公安局局長、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等要職,賴昌星的“事業”也如日中天。
為了尋求保護,他對莊如順更是百般巴結,滿足其各種要求。
1995年底,賴昌星到福州約見莊如順。
身為公安廳對外聯絡辦公室主任的莊如順打了一輛出租車趕往賴昌星的住處。
賴昌星一見,很是奇怪:“你怎么不坐公車?”
莊如順輕描淡寫:“私事我一般不用公車。”
賴昌星一聽,說道:“這樣吧,我送你一臺車用,免得這樣辛苦。”
莊如順同意了。
1996年初,賴昌星就把一部價值人民幣425500元的全新豐田佳美小汽車送到了莊如順的手中。
按照以往慣例,賴昌星送給別人的車都是手續齊全,各種費用均由遠華集團支付。
可這一次,賴昌星送給莊如順的是一部什么手續也沒辦的“裸”車,為什么?這是莊如順的高明之處,也是他的敗筆。
莊如順知道賴昌星走私的情況,害怕自己直接開著掛在遠華集團名下的車萬一有事說不清楚,因此他把要來的這部車掛靠在廈門的一位同學的公司名下,辦理了各種手續,成為莊如順的私車。
不成想,這反倒成為莊如順直接受賄的鐵證。
1998年全國打擊走私工作會議之后,素知賴昌星走私惡行的莊如順日感此車“很燙手”,就打電話給賴昌星,想把這部車退回遠華集團。
本來就為自己門前冷落而深感頭痛的賴昌星一聽,對莊如順說:“你現在將車退給我,讓別人知道了,會對我沒有信心,我的生意也就不好做了。”
莊如順一聽也就不再堅持。
1999年上半年,社會上關于中央要調查賴昌星走私的傳聞日多,莊如順更覺得手中這部車是一個燙手的山芋,開始坐臥不寧。
他再一次打電話給賴昌星,以搬家沒地方停車為名,要求他把車開回去。
賴昌星知道,莊如順是害怕他老賴被調查影響自己,便向莊如順吹噓一番自己沒什么事,他被調查的事很快就會過去,車沒必要拿回遠華。
但莊如順仍不放心,便讓自己的心腹將車開回廈門,放在他一位同學的公司,并打電話告訴賴昌星,讓賴昌星派人開回遠華集團放著,可賴昌星并沒把其當回事。
辦案人員最終將這部車查獲。
在接受賴昌星送的小汽車之前,1995年底,他還收受了賴昌星送的一臺電腦。
賴昌星如此花費,莊如順自然也愿效勞。
賴昌星的大小活動,如遠華大酒店舉行莫基儀式等,他都應邀出席;有事沒事到廈門,他都會到紅樓逍遙一把;賴昌星為了拉攏腐蝕干部,常以為這些干部的親屬辦理赴境外定居為誘餌,莊如順便利用其漳州市公安局局長的職務之便,放棄職責,與賴昌星沆瀣一氣,非法辦理。
莊如順長期與賴昌星斷混在一起,以至于福建省公安系統的人都知道,莊如順是賴昌星的鐵哥們,對賴昌星也就另眼相看。
莊如順在看守所中寫的檢查交代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度步囚室,鐵窗外夜空西沉,茫茫不見光亮;四壁間子身北困,悠悠可知生與死。憶昔撫今,面對將來的殘酷,我曾痛苦地思索,冷靜地分析,設身處地地為家人著想,將心比心替自己考慮,思緒難平。
我是成長于英雄輩出的五、六十年代的一代,保爾那一段‘人的一生不能虛度年華’的名言曾激勵我從小就立下投身偉大事業的抱負。
‘人活著干什么’的討論伴隨我從少年走向成熟,烙進我的思想。過去,我為學業有成,事業有績,幸福地辛苦于每一天、每一歲,雖百般忙碌卻樂在其中,也給自己和家庭帶來愜意與溫馨。我活得很充實、很滿足。而現在,我猶如籠中鳥,望海闊天空,不僅有翅難飛,還要人家喂食。籠中鳥還有觀賞價值,可我卻一文不名。
我現在活著,于國家于社會于家庭都沒有了任何價值,充其量不過是一具生理的軀體,行尸走肉。呼天穹大地,喚青山綠水,誰能告訴我,我活著有什么用?我該怎么活?一個人,從物質到精神,活著不能奉獻于社會和家庭,還要索取于社會和家庭,這是毫無自知之明的活,是把自己生命的存在寄托在別人痛苦之上的活,是自私與可恥的活!我愿用我的生命為黨教育管理干部酷寫血的教訓……
我從小就愛好文學,對人生的思考往往激情多于哲理。公安工作那種破不完的案、永不平靜的治安,與我的性格一拍即合,我在這個極具挑戰性的事業中增長了才干,也體現了自己的價值。二十年來,我一直生活在這種極度興奮的亢進之中,生活在一種令人歡愉的成就感之中,生活在永不停息的躁動之中。而現在,這種亢進與躁動永遠消失了,今后的日子,不僅沒有了激情,沒有了意境,而且身心痛不堪言,思想不勝重負。日子不是平淡,而是苦澀,索然煎熬著每一天的日出日落。我從小就生活在一個家風很好的溫馨家庭中,二十幾年來,雖嘔心于工作未能照顧好母親妻女,但家庭永遠是我揚帆四海的一個溫暖港灣。母親的一個責備,妻子的一聲慎怪,女兒的一聲嬌嗷,都是我心中的喜悅和牽系。而現在,我何時才能再盼到一家人其樂融融的氛圍……”
每一個看到這些文字的人會有什么感想呢?
為了一己之私利,把自己推向如此境地,是誰之錯?莊如順是如此,那些同樣處于痛苦中的腐敗者,也該是如此。
2000年11月8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莊如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莊如順不服,提出上訴。
2003年11月24日,福建高院改判莊如順死緩。
在獄中,莊如順多次減刑,刑期在2024年5月1日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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