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湖南頻道
近日,岳陽經開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湖南昱鴻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12500元的行政處罰。
此前,大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湖南昱鴻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管理的凱旋城小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存在多項安全隱患,包括室內消火栓無水、地下室防火卷簾損壞、排煙設施癱瘓、濕式報警系統無壓力、疏散通道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損壞、防火門損壞、噴淋系統無法啟用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大隊隨即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到期復查時發現,該公司雖已采取增配滅火器、微型消防站、組織員工培訓、完善消防標識等部分整改措施,但未能徹底解決隱患問題,構成逾期未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參照表》004-3 、《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八條、第十五條之規定,大隊依法作出處罰決定。
該單位表示將積極配合整改,加快推進維修基金申請流程,切實提升小區消防管理水平。消防部門提醒,物業單位須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公共安全。
來源:岳陽市消防救援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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