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國際法學會2025年學術年會期間,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與中國政法大學共同承辦的主題為“國際人道法在當代武裝沖突中的挑戰”邊會于4月26日晚在大連海事大學湖畔書屋舉辦。這也是國際法年會期間首次舉辦國際人道法主題邊會。
邊會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朱利江教授主持,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東亞地區代表處法律顧問劉欣燕博士做了主旨發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李子悅、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徐浩然、吉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耿斯文和西安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蔣中麒應邀進行了邊會發言。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副秘書長郭陽博士以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東亞地區代表處法律顧問晁譯博士發表了精彩評議。邊會吸引了超過60位青年學者與各高校學生參與,在分享研究成果之余,還交流討論了國際人道法的前沿問題。
劉欣燕博士在主旨發言中介紹了ICRC提交給第34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的報告——《國際人道法及其在當代武裝沖突中面臨的挑戰》,并就當今世界國際人道法面臨的一些重大挑戰展開了詳細分析,其中包括核武器、為落入敵手之人提供有效保護、在敵對行動中善意平衡人道原則與軍事必要、將人道法適用于新興作戰技術、在不斷演變的沖突中保護并便利公正的人道工作以及構建遵守國際人道法的文化等。
李子悅作了題為《論馬爾頓條款“公眾良知”的當代規范意義》的發言。李同學首先詳細梳理了馬爾頓條款中“公眾良知”法律淵源地位的理論交鋒,隨后重點分析了折中說的理論缺陷及其完善路徑。她認為,公眾良知應作為習慣法證據的準入性門檻,從反面排除那些不符合公眾良知的規則的證成可能性,用以抗衡國際人道法體系內部滋生的侵蝕性力量。此外,她還強調了,公眾良知的規范意義并非作為抽象的普世價值或形式權威凌駕于國際人道法之上,而在于以其包容性和開放性推動國際人道法在具體實踐中塑造自身價值。
徐浩然的發言主題為《非國際性武裝沖突中人道主義援助同意問題研究》。徐同學指出,人道主義援助圍繞非國家武裝團體引發了兩個主要的法律爭議,即國家是否有負有同意人道主義援助的一般性義務、人道主義援助是否需要征得非國家武裝團體的同意。徐同學認為,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但國家不可以任意拒絕援助。對于第二個問題,應當認為根據《第二附加議定書》第18條第2款,援助不需要征得非國家武裝團體同意,但對于未批準《第二附加議定書》的國家來說,通過對共同第三條與習慣國際人道法規則的解讀,似乎答案沒有那么絕對。最后,通過分析交戰方平等原則在非國際性武裝沖突中的適用,可以認為非國家武裝團體與國家在擁有權利和履行義務上是平等的。
耿斯文作了題為《軟法在國際人道法中的局限性及其改進——基于與國際人權法比較的視角》的發言。耿同學表示,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際人道法迎來了軟法文件蓬勃發展的階段。在多樣化的造法主體推動下形成的、涵蓋領域廣泛的軟法文件發揮著重要作用,卻也因不穩定性、遵行困境、造法主體權威性的欠缺而面臨質疑,甚至形成名與實的錯位。據此,她分析了軟法在國際人道法中作用的局限性,指出這種現狀得以歸因于國際人道法領域的高政治屬性、高度法典化以及高度專業化特征。最后,耿同學提出了相應的完善之道,即實現軟法與硬法的交互敘事與鼓勵多主體參與立法。
蔣中麒分享的主題為《數字時代的武裝沖突:“人形機器人”對國際人道法的挑戰與規制路徑》。蔣同學指出,隨著世界各國加速研發兼具“類人屬性”與人工智能的人形機器人,其軍事化應用趨勢凸顯。隨后他著重分析了人形機器人諸如環境適應性較強、多任務靈活性等技術特征,并認為其可能顛覆傳統戰場態勢,對國際人道法的基本原則,如區分原則、比例原則、軍事必要原則,構成嚴峻挑戰。面對潛在的人道主義危機,國際社會應積極采取推動禁止人形機器人武器化談判、建立技術合規審查機制、倫理審查機制、完善責任追究機制等規制措施。最后,他強調,盡管人形機器人發展難以阻擋,但必須將其置于法律的軌道上,防止技術失控引發災難。
在專題發言后,郭陽博士就自身赴敘利亞救援隊領隊前往土敘地震救災一線的經歷,結合實踐所感與理論探討,對幾位發言人的內容做出了精彩點評。
隨后,晁譯博士分享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對國際人道法的貢獻,并根據發言人所談內容,著重強調了目前新興作戰技術帶來的風險與應對之道。
主持人朱利江教授在結束致辭中特別指出,在國際人道法的學習中,以“小而精”的視角展開研究是很好的選擇。最終,會議在大家熱烈的掌聲中落下帷幕,本次主題邊會圓滿結束。
01
●薪火傳人道——紅十字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回顧
02
●在加沙的公共廚房中,他拒絕對苦難視而不見
03
●緬甸地震| 通過社區廚房向受災民眾提供支持
04
●俄烏局勢| 對于仍在面臨恐怖戰火的平民而言,和平的前景依然渺茫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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