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國科普領域核心期刊《科普研究》2025年第一期編發“宣傳貫徹新修訂《科普法》”專刊,以“地方科普立法的實踐探索與經驗啟示——以《浙江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為例”為題,刊發了浙江省科普立法經驗文章。
《科普研究》文章
浙江省自2017年起啟動科普立法調研,歷經多輪人大代表提案、政協委員建議、專家論證和社會意見征集等,于2023年5月26日經第十四屆省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成為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出臺后,全國首個地方性科普法規。
《條例》創造性地將“逐步提高科普經費投入力度”“明確各級政府部門科普職責”“建立科普資源數字化共享平臺”“破解了基層科普資源分散、專業力量不足難題”等寫入其中,還創新性提出“建立首席科學傳播專家制度”“建立證偽辟謠制度”“百萬人口以上縣建設科技館”等制度,為《科普法》修訂提供“先行先試”探索和地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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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面對標新修訂《科普法》,對《條例》進行全面透視,分析其立法特點及進一步修訂空間,在此基礎上,總結凝練其立法經驗。文章分析了《條例》六大特點:
一是將“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理念貫穿始終;
二是盡可能地將職能部門的科普職責具體化;
三是突出強調科普是全社會所有人的共同責任;
四是主動順應科技發展趨勢開展新技術、新知識的科普;
五是構建網絡偽科學、偽科普現象流傳治理機制;
六是推動完善科普人員評價制度和激勵機制。
同時,明確了《條例》在三方面有進一步修訂空間:
一是“立法主體”與“業務立法”亟待有機統一;
二是“企業做科普”與“科普企業”亟待科學界定;
三是亟待在貫徹落實中不斷完善實施細則。
此外,文章還總結了《條例》立法的四條經驗:
一是堅持黨領導立法,推動黨和國家科普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實;
二是堅持主動立法,推動科技創新動能充分釋放;
三是堅持聚智立法,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立法始終;
四是堅持時效立法,引領新時代科普事業健康發展。
來源:省科協科普部
責編:葉 揚
美編:鄭娜莉
一審:何百岳
二審:方佳佳
三審:王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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